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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1-30 13:16:38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环境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任务,坚持区域划分、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大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生育水平保持平稳下降态势。2010年末,全区总人口2181.33万人,比“十五”期末增加171.33万人,比计划少出生10.37万人,出生性别比保持正常。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呈现平稳下降态势,妇女总和生育率降至2.2左右,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4.85‰和10.71‰,顺利实现了“十一五”人口控制目标。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逐渐形成。各级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新疆的战略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和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作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机题的新阶段。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日益完善。积极推动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的衔接,基本形成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领证家庭子女升学加分政策、提高农牧民领证家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为主体,各地、各部门制定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政策为补充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十一五”时期,全区领取计划生育光荣证的农牧民达到42.28万户,是2005年以前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领证总和的2.69倍,农牧民领证率达到23.45%,比“十五”末提高了2.44倍。利益导向政策对调动各族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降低和稳定我区生育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财政资金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保障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各级党委、政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法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县乡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落实到位。“十一五”时期,中央、自治区、地(州)、县(市)四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累计达44.47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了2.55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
       ――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大众传媒作用,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推进人口文化建设 ,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进校园活动、人口早期教育、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新家庭文化屋工作顺利推进,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以县(市)、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为重点,加大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十一五”期间,中央、自治区两级共投入2.96亿元,新建、改扩建一批县(市)、乡(镇)服务站,配备流动服务车和医疗设备。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站建设。科技大练兵活动持续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稳步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顺利启动。
       ――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初显成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起“政府牵头、部门合作、专家指导、课题运作”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人口因素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影响等重大课题研究,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撑。
       ――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围绕“提供全面准确信息、推进职能拓展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思路,以建设全员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PIS)为核心,全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建成了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数据库。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迈出重要步伐。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力度。流动人口区内“一盘棋”格局初步形成,跨省合作不断加强。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第二节 “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新疆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创新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攻坚时期。面向未来,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既面临发展的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与挑战。
       一方面,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疆在国家战略全局、核心利益中的特殊重要性,作出了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总体战略部署,举全国之力开展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用于民生、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大幅增加,必将给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十二五”时期,我区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仍占主体,充足的劳动力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物质基础;人口计生系统形成了一个纵到底、横到边、覆盖城乡的五级工作网络,为推进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另一方面,我区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显现,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艰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水平的工作基础薄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基层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亟待提高;老年人口比重将不断提高,到“十二五”末新疆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家庭特征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家庭功能弱化;流动人口规模庞大,对公共资源配置构成巨大压力,也增加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难度;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投入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科学把握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着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转变,着力推进人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人口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人口发展宏观调控体系,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处理人口与发展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公共资源优先安排到与人的全面发展、家庭能力发展直接相关的领域。
       ――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注重发挥人口发展在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环境保护、资源优化配置中的能动作用,长远调控和规划人力资源规模与结构,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的均衡发展,推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和统筹解决。
       ――坚持强基固本,分类指导。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人口结构、生育水平和工作实际,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措并举、整体推进,把工作重点放在农牧区、城市社区,健全网络,培养队伍,完善制度,提升能力。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步伐,推进思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着力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末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区总人口控制在2375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8‰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6%以上。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力争将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逐步扩大至全区农牧区。加大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保障各族群众基本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人均事业经费达到80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市民化比例达到85%以上 ;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步伐;90%的县(市、区)基本建立起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框架基本形成。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进一步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完善生育政策。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突出做好农牧区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将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的利益导向政策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实施更加积极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促进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机衔接。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奖励标准,扩大覆盖面,将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逐步扩大至全区农牧区。将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范围。推动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工作,提高城镇计划生育领证家庭保健费标准。在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社会救助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体现优先优惠。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提高家庭发展和抵御风险能力。构建有利于促进生育水平降低和稳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节  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进校园活动等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科学知识,倡导积极健康、负责任的婚育行为,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构建新型生育文化。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流动人口等特定人群的宣传教育。

       第三节  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技术服务条件,提升服务能力。加快数字化服务站建设,建立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推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创新发展,实现优质服务基本覆盖。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站创建工作,到“十二五”期末,全区20%的县(市)和10%的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达到示范站标准。
       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大力加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区城乡普遍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预防关口前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实施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由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向生命全程服务转变,探索建立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婚育指导、家庭初级保健、儿童早期发展、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老年人口健康指导等服务,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幸福和谐。
       推进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保障育龄群众免费获得安全、及时、优质、均等的药具服务。在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率先实现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育龄群众药具优质服务全覆盖;在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中率先实现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工程社会化。
       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设施标准化、服务流程规范化、服务管理信息化和服务团队职业化,为开展生命全程服务提供保障。

       第四节  深化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研究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基础性影响,准确把握人口变动趋势,重点开展不同阶段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特征和人口政策取向、主要任务等重大课题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进一步加强各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和协作,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

       第五节  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
       按照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创新人口基础管理体制,建设高质量的全员人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强化人口信息服务带动人口信息采集,以发挥基层优势实现人口信息整合,以实施人口发展监测促进人口信息应用,完善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构建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人口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推进自治区 “金人工程”规划建设,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一二三四”工程建设,“一”即一库: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二”即两个应用支撑平台: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三”即三系统:全员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人口宏观决策分析信息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电子政务和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四”即四网: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互联网、移动网等四种接入方式。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自动化、流程网络化。

       第六节  基本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制
       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围绕人口城镇化和稳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研究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按照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要求,加快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强化双向管理和区域协作,提升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水平。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格局的形成。
       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一站式”、“一证式”、“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全覆盖,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畅通维权渠道,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支撑体系建设。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逐步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逐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特别是流动人口聚集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网络化协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形成适时采集、动态监测、综合分析的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建立起信息完备、统筹规划、政策引导、服务一体、管理高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机制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实行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统筹协调,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格局。健全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将各级党政领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纳入政绩考核,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强化职责分工,形成有效推进工作的合力。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前,应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
       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以机制建设为核心,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

       第二节  法制保障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法队伍和机构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查处各类计划生育行政违法案件,依法维护公民在实行计划生育中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诚信计生”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活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实现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目标。

       第三节  投入保障
       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分类保障,城乡统筹”的投入保障机制。继续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
       优化支出结构,根据财力状况,统筹安排各项经费,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确保国家项目投入的配套资金支出,不断加大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设备装备力度,保障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和工作开展,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完善绩效挂钩、“以奖代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激励机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节  队伍保障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支援新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合作协议》精神,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推进继续教育,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素质,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使全区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达到80%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提高到10%-20%,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提高到30%-40%。严格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完善职称晋升机制。深入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群众生殖健康需求。积极探索县(市)、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职业化发展模式。加强村级宣传员队伍建设,推行“县管、乡聘、村用”的管理模式,稳定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队伍。加快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队伍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扎实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下评上”活动,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五节  项目保障 
       紧紧抓住中央新一轮援疆工作给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强化基层、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事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体系,为实施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项目
       (一)国家“三项制度”提标项目
       适度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奖励标准和“少生快富”工程一次性奖励标准。
       (二)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提标扩面项目
       适度提高南疆三地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政策奖励标准;适度提高26个边贫县和农村少数民族人口占50%以上的20个县(市)奖励标准;在此基础上,适时、分步扩面至其余24个县(市)农村少数民族人口和全区所有农村计划生育领证家庭。
       (三)落实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政策项目
       参照其他西部省区的做法,适度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城镇居民计划生育保健费标准、城镇计划生育领证家庭一次性奖励标准。
       二、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一)设备配备项目
       为全区84个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化验室配备检查设备。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到2015年,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全区。
       三、加强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建设项目
       (一)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分片建设计划生育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基地,在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建立汉语培训基地;在喀什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所建立维吾尔语培训基地;在伊犁州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所建立哈萨克语培训基地。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项目
       实施技术骨干培训计划。从2011年起,完成2000名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任务。其中包括医师骨干培训600名,护士培训600名,技师、检验师培训800名。
       南疆三地州干部培训计划。与新疆医科大学合作,开设三年制专科班,为南疆三地州培训360名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干部。
       培训在职技术人员。与新疆医科大学合作,开设全脱产汉语专科班,学制一年,培养480名在职县、乡B超技师和检验技师人员。
       依托南京人口干部管理学院和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开展五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培训。
       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项目建设按照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专项建设规划》实施。
       五、信息化建设项目
       (一)全员人口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自治区全员人口信息中心项目和14个地级全员人口信息中心项目。
       (二)装备信息化网络设备项目
       为14个地州市、94个县(市、区)配备网络信息化设备。建设数据传输专线。
       (三)信息化系统软件开发及应用项目
       推进自治区 “金人工程”规划建设。
       (四)数字化服务站建设项目
       为84个县级服务站配备信息化设备。
       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项目
       (一)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项目
       为全区流动人口开展免费技术服务。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项目
       开展流动人口宣传教育、信息统计等工作。
       七、穆斯林生殖健康项目
       逐步将穆斯林生殖健康项目推广至全区农牧区。

       第六节  监督保障 
       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与重大工程,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以本规划为依据,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各地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计划。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和督导。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规划中期、末期评估和修订机制,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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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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