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新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关于开展2017年自治区中小微工业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02-16 11:06:39

新经信企业〔2017〕5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了解掌握我区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情况及存在问题,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决定对全区2017年中小微工业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自治区境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微工业企业,重点是规模以上中小微工业企业和经过国家、自治区或当地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企业。

  二、调查内容

  2016年各地中小微工业企业融资总体情况。预测当地2017年中小微工业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情况(详见附表)。

  三、申报程序

  各类中小微工业企业通过网上自愿申报,向注册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登录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xj.gov.cn),进入“2017年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情况调查”界面,即可在线提交。请各单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其他

  请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抓紧组织当地中小微工业企业填写流动资金需求情况调查表,摸清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情况、担保方式及解决融资难面临的实际问题。调查将于2017年3月底前结束,届时我委将对各地州市流动资金需求情况调查表(系统自动生成打印)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情况反馈至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

  附件:2017年自治区中小微工业企业流动资金需求调查汇总表.xls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2017年2月13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6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企业创业基地复核意见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