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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等58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2-27 08:43:50

新发改医价〔2012〕2707号

 

伊犁州发展改革委,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药品价格政策,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的规定,我委制定了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等58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等58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具体详见附件。

二、凡在我区销售此次公布价格药品的生产经销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社会零售药店,自2012年11月2 0日起一律按不高于公布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三、此次未公布剂型规格的药品价格,由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向我委申报,我委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及有关规定,制定在我区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以上请即转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附件: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等58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等58种药品补充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表(新发改医价〔2012〕2707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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