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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自治区2017年第三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的公告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1-23 09:03:57

       根据《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新发改能源〔2016〕1366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核,以下四家企业满足准入条件,可在全疆范围内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

       特此公告。

       1.新疆巴特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新疆北辰四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3.新疆佳仕美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克拉玛依市富城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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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