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业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新疆化工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也是自治区最具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产业之一。2015年,新疆化工行业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1154亿元,其中,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工业增加值208亿元;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60亿元;橡胶制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1亿元;煤化工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约60亿元。
(二)取得的成绩
1、具备了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
煤化工产业作为新疆化工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大力支持,产业正步入战略发展期,一批现代大型煤化工项目取得路条并有序推进,正逐步建设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油、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以及煤炭分质利用等特色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传统煤化工加快结构升级和产业延伸,已形成焦化、电石、合成氨/尿素、甲醇四大传统煤化工产业链,产业发展已具备一定基础和规模。截止2015年底,自治区煤制天然气产能13.75亿Nm3/a、煤制乙二醇产能25万t/a、甲醇产能155万t/a、焦炭产能4000万t/a、电石产能550万t/a、烧碱产能300万t/a。全区煤化工产业规模以上生产企业73家。其中焦炭企业56家(含兵团17家),煤制甲醇企业2家,合成氨4家,电石12家,煤制天然气 1家,从业3万人。
2、产业聚集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煤化工产业加快向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集聚,产业园区化、基地化发展格局正在形成,已基本形成了准东、伊犁、吐哈、库拜、和克五大煤化工产业基地和石河子煤化工集聚区,拥有了10个自治区级煤化工园区。准东重点布局以煤-焦化-化产加工、煤-电-电石-PVC-建材-化产、合成氨/尿素、煤制烯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炭分质利用为主的煤化工产业。伊犁重点布局焦化、煤制油、煤制气、煤炭分质利用等煤炭深加工项目。吐哈重点布局煤-电-化、焦化(半焦)、煤炭分质利用、煤制甲醇-二甲醚-LNG及下游深加工等煤化工产业。库拜基地重点布局煤焦化-电-化产加工及煤焦油加工利用、煤炭分质利用为主的煤化工产业。和克基地重点布局焦化、煤炭分质利用、煤制气、煤-电-化等煤炭深加工项目。石河子煤化工集聚区形成以煤-电-化-焦化-电石-PVC-乙二醇-建材为一体化的煤化工产业链。
3、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成效突出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区对外开放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自治区大力推进优势资源开发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承接内地化工产业转移,极大地激发了内地企业资金的投入,神华、中电投、华能、浙能、庆华、伊泰、徐矿等一大批大企业(集团)步入开发新疆优势资源、发展新型煤化工的行列,大企业大集团已成为推动新疆化工业发展,支撑新型工业化建设的主导力量。
4、重点项目示范效益显著
国家大力支持新疆煤化工产业发展,一批大型煤化工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级示范项目新疆庆华集团伊犁煤制天然气一期工程示范成功并顺利输气;新疆广汇煤制甲醇/二甲醚一期项目成功投产运行;兖矿新疆能源醇氨联产建成投产。伊犁新天煤制天然气项目、神华集团甘泉堡煤制烯烃项目、新疆庆华煤炭分质利用一期项目即将建成,伊泰煤制油项目积极推进,一批煤制气项目取得路条开工建设。
5、装备技术应用水平不断提升
“十二五”期间,依托国内大型煤化工企业技术装备的支撑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自治区煤化工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煤制气项目设备国产化率已达90%以上;煤制1,4-丁二醇、PTMEG装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内煤化工产业中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煤气化装置处理规模达4000t/d,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电石炉尾气制乙二醇技术装备取得重大突破,填补国内技术空白。电石法PVC低汞触媒技术实现工业化应用,电石渣水泥、污水清污分流和循环再利用技术得到广泛推广,碎煤加压气化过程中炉壁防腐技术难题得到成功解决。
(三)存在的不足
1、规模总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新疆煤炭资源丰富但本地消纳能力有限,“十二五”时期提出,将新疆建设成国家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吸引了数十家国内煤炭煤电煤化工企业进驻新疆,但由于诸多因素影响,绝大多数煤化工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煤炭资源转化率仍较低,产业规模总量未达到预计目标。
2、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区煤化工产业起步较晚,传统煤化工产业比重偏重,产业链短,低水平发展和同质化重复建设现象严重,粗放型发展模式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现代煤化工虽正在起步,但受市场、环境、审批等因素影响,目前产业规模相对较小,部分建成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和水资源利用水平较低。
3、产业融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区煤化工项目大多是独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有待提升。煤化工产业与煤炭、电力、石化、纺织等相关产业融合度不高,能源和化学元素利用率低,产业层面的融合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循环经济和资源、能源优化利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4、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有待突破
目前煤气化、低温甲醇洗、费托合成等技术装备虽已实现国产化,但甲烷化、新型催化等关键技术仍未突破;部分示范项目的技术装备与煤种不适应,尚不能稳定运行;尚欠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废水处理回用技术,煤化工产业化进程缓慢。
5、技术人才有待继续加强
煤化工产业对技术研发和生产管理的要求较高。目前,自治区在政府、企业等多个层面缺少煤化工领域的管理、技术和研发人才,自主创新较弱,尤其是在能源化工领域支撑新产业发展所需的生产、管理、研发、销售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力量严重不足。
二、面临的环境和形势
(一)有利条件
1、新疆已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新疆煤炭资源丰富,预测储量2.19万亿吨,占全国39.3%;煤炭品质优良、赋存条件好、开采成本低,发展煤化工项目具有相对竞争优势。新疆国土面积大人口密度小,土地资源丰富。尚处于工业化初中期阶段,规划发展煤化工项目地区各类工业污染物、农业污染物和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地区空气、水体、土壤、噪声等各项环境要素的现状质量较好,在环境空气、固体废物处置与声环境方面具有较大的环境容量利用空间。
2、国家能源战略地位优势正在显现。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国家煤化工“十三五”规划中六大煤化工产业基地之一,新疆能源产业在全国的能源布局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国家高度重视新疆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提出“要充分发挥新疆战略优势,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成为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中央支持新疆稳定发展的政策导向,为新疆煤化工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3、现代煤化工技术逐步成熟。煤制烯烃、煤制油、煤制乙二醇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相继进入大型化项目示范并取得成功,展示出良好的技术成熟度和经济竞争力,这标志着煤化工产业在技术集成、工程化水平、重大装备制造等领域实现关键突破,为产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陆上能源大通道逐步构成。在全球经济低迷和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的新形势下,新疆能源战略地位日益显现,已建成的西气东输管道、乌鲁木齐至兰州的成品油输送管道和中石油、中石油规划的西四线、西五线天然气输送管道、中石化规划的新粤浙煤制天然气输送管线,构成了新疆煤化工产品以及能源外输的重要通道,极大地减轻了煤化工产品的运输瓶颈,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
5、产品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近年来,随着国家西部战略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强,中、东部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电子信息、汽车、装备制造、医药、新能源等产业水平不断提高,对高档化工产品的需求也保持快速增长趋势,这将为煤化工产业提高良好的区域市场环境。
(二)不利条件
1、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目前我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结构调整、产能过剩、大宗工业品价格低迷问题突出,煤化工产业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十二五”投资热潮时期煤化工项目上马较多,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项目可研效益回报与现实存在巨大差异,项目效益不明朗,如“十三五”期间集中投产,市场竞争压力更加剧烈,严重影响企业继续投资的信心。
2、油价持续低迷。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地缘政治关系复杂变化,煤化工产品作为石油产品的替代品,受国际油价影响敏感度强。在油价低于55美元/桶时,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醇类等,不再具备成本优势。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原油价格在中低位高度震荡将是常态,低价运行是主流,高油价短期难以实现,将严重影响煤化工项目盈利能力和市场经竞争力。
3、水资源存在一定制约。煤化工是高耗水行业,其对水资源依存度较高。虽然新疆水资源总量丰富,但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呈现西多东少南缺的局面,结构性缺水是制约自治区大规模发展煤化工的突出矛盾。“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将通过采取水权置换、修建水利控制性工程等措施,积极筹措水源,并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配水资源,煤化工产业用水需求将得以保障。
4、环保压力加大。新环保法的实施,对区域环境总容量和重点污染物建议指标进一步限制,给煤化工产业带来较大的环保压力;部分煤化工项目废水排放与当地环境承载能力存在矛盾,项目环保压力较大;废水零排放和废渣无害化的投入和即将出台的碳税征收费用增加了煤化工项目环境成本,企业负担进一步加重。
三、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以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契机,以“生态立区、优势优先、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为要求,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坚持优势优先、示范升级、绿色生态、创新发展,依托我区丰富的煤炭资源,稳步推进煤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构建环境友好、综合发展、高效益的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实现煤化工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形成新产业新增长,打造新疆经济增长持久动力。
(二)基本原则
示范先行、创新发展:把握产业发展节奏,加快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创新汇聚融合要素资源,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国家级煤化工产业创新高地。
绿色生态、清洁高效:坚持推进煤化工绿色发展,严格落实环保标准,实现废水零排放、废气清洁排放、废渣安全排放;坚持准入标准,降低能耗、水耗,提高能效。
量水(资源、环境)而行,科学布局:坚持资源、环境、产业统筹发展理念,严格依据水资源、煤炭资源、环境容量及市场等因素,科学规划煤化工项目和规模,引导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结构优化、产业延伸:坚持开展产业结构优化,促进传统煤化工产业改造升级,延伸、优化、补缺产业链条,实现终端产品高端化、差异化,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竞争力。
集群耦合、循环互补:坚持发展循环经济,采取煤化电热一体化、多联产方式,大力推动煤化工与石油化工、焦化、盐湖资源开发、化纤等产业耦合协同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打造煤炭高品质利用产业体系。
(三)发展目标
1、规模总量平稳增长
“十三五”期间,新疆重大煤化工项目建设成效初显,规模总量平稳增长。到2020年,新疆煤化工产业完成总投资达3100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超1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煤制天然气产能达到100亿Nm3/a、煤制油300万t/a、煤制烯烃188万t/a、煤制乙二醇105万t/a、煤制芳烃(PX)50万t/a、聚酯(PET)30万t/a、煤炭分质综合利用4000万t/a。实现煤炭资源转化11000万t/a,形成现代煤化工为主导、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为特色的产业格局。
2、产业链条逐步延伸
“十三五”期间,初步形成 “煤-电-化”、“煤-焦-化”、“煤炭开采及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等较完整现代煤化工产业链,初步完成传统煤化工产业的转型升级。
3、聚集发展稳步推进
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度高、综合带动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五大煤化工产业升级示范基地。到2020年,准东、伊犁、和克、吐哈、库拜五大煤化工升级示范基地分别实现工业增加值70亿元、45亿元、30亿元、43亿元、8亿元。
4、品牌建设不断加强
“十三五”期间,努力将新疆建设成为“全国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国家煤制天然气、煤制超清洁油品示范基地”、“煤制重要化学品转型升级示范区”、“煤炭分质分级综合利用示范区”。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协调发展,着力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
根据自治区煤化工产业整体发展目标和产业定位,坚持协调发展理念,遵循主体功能区划原则,充分考虑煤炭资源、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重点打造准东、伊犁河谷、吐哈、库拜、和克五大煤化工基地和甘泉堡-石河子、巴州两大煤化工集聚区。形成重点突出、布局合理、上下游产业链衔接,市场互补、良性互动、整体推进的煤化工产业平衡发展新格局。
准东基地:依托便利的交通运输、丰富的煤炭资源和水资源、以及配套的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优势条件,重点发展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煤炭分质分级综合利用、煤制烯烃等项目,建设国家煤制烯烃、天然气、煤炭分质综合利用、煤制重要化学品综合示范基地,实现煤制重要化学品产业链集群发展。
力争2020年,实现煤制天然气产能达20亿Nm3/a、煤制烯烃产能达128万t/a、煤制油产能达200万t/a、煤炭分质分级综合利用处理能力达1000万t/a。
伊犁河谷基地:利用伊犁河谷丰富的水资源和已建成天然气管道,重点发展煤制天然气、煤制油和煤制聚酯项目,建设国家煤制烯烃、天然气示范基地和煤制重要化学品示范区,形成煤-甲醇-烯烃下游产品及其精细化学品产业链。
力争2020年,实现煤制天然气产能达60亿Nm3/a、煤制油产能达100万t/a、煤炭分质分级综合利用处理能力达500万t/a。
吐哈基地:吐哈水资源相对较少,重点发展煤炭分质综合利用、煤制甲醇项目,利用哈密地区富油煤进行中温煤焦油加氢,打造煤制超清洁油品、煤炭分级分质利用示范区,形成煤分质清洁高效利用-焦油加氢-焦粉气化及下游产品煤化工产业链和集群。
力争2020年,实现煤制甲醇产能达120万t/a、煤炭分质分级综合利用处理能力达2000万t/a。
库拜基地:利用库拜稀缺的焦煤资源,重点延伸煤-焦-电-化-盐化工项目及下游副产品加工,集中发展焦油加工,开展焦炉煤气制氢、LNG/天然气/甲醇/烯烃/MTG等精细化工品项目延伸下游产业链,力争在与石化、纺织产业融合发展取得突破。
力争2020年,实现煤制1,4-丁二醇(BDO)产能达10万t/a、焦油加氢处理能力达100万t/a。
和克基地:利用该区域煤炭资源含油中等偏高特点,重点发展煤炭分质综合利用项目、煤制天然气项目。将和克基地建成大型煤炭开采及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一体化基地和与石油化工行业融合发展的综合实验区。
力争2020年,实现煤制天然气产能达20亿Nm3/a、煤制烯烃产能达60万t/a、煤炭分质分级综合利用处理能力达500万t/a。
甘泉堡-石河子产业集聚区:甘泉堡、石河子等天山北坡区域紧邻城市中心,水资源、环境容量紧缺,不宜新增加项目,重点加快现有已布局的煤化工项目建设,延伸下游产业链条,生产高附加的精细化学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力争2020年,煤化工产业与石化、化纤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原料互补,产品优化升级,公用系统共享,提高转化率,降低销售成本。
巴州产业集聚区:充分利用已具有的石化、天然气化工、盐湖化工基础和优势,重点进行煤化工与天然气、石化耦合嫁接,重点发展煤制乙二醇、煤制甲醇/甲醛、煤制BDO等。积极推动煤化工与石化产业耦合发展,将煤制得的廉价氢用来替代炼油厂用轻烃制氢,用于渣油深度加工可多产轻质油。依托新疆富有的盐湖资源,大力发展煤化工产业与盐湖化工产业耦合嫁接,利用煤制烯烃发展氯化工产品,建设集钾肥、现代煤化工、金属镁、氯化工于一体的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促进盐湖资源开发氯平衡,提高资源开发效益。
(二)坚持示范升级,提升现代煤化工产业供给能力
“十三五”期间,依托自治区煤化工产业发展基础,优化产业发展路径,重点推进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和煤炭分质利用等新型煤化工产业示范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见图3所示),提升产业供给能力,将新疆建设成为“全国煤化工产业示范区”。
1、优化发展路径,推进产业示范升级
优先发展煤制烯烃产业链。总结煤制烯烃示范项目运行经验,进一步优化神华68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东明塑胶6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技术和产品方案,加快煤制烯烃示范项目建设步伐。积极开展烯烃新工艺技术示范,对全流程的技术及装备一体化方案进行优化,降低建设投资、生产成本,提高产业综合竞争能力。
重点发展煤炭分质利用。组织协调煤炭分质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加快项目审批,尽早实现项目建设工作新突破。通过对低阶煤中低温热解气化一体化技术、热解气分离应用等工业成套技术与装备、热解煤焦油至燃料油及化学品技术与装备、低阶煤热解煤油气电一体化多联产技术等煤炭高效综合利用技术进行研究,实现煤炭向油品、化工产品、燃气、兰炭以及电力多方面转化及应用。力争将新疆建设成为“全国煤炭分质分级综合利用示范区”。
分步发展煤制天然气。根据新疆已获得路条的煤制天然气项目进展情况,分步、分期发展煤制天然气项目。依托示范项目,实现甲烷化关键技术自主化。提高固定床加压气化的压力以提高气化炉出口甲烷含量、减少后续系统负荷;进一步示范高效污水处理和回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污染治理水平。
有序发展煤制油和煤制芳烃。坚持“以资源为保障,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支撑”的发展原则,合理有序发展煤制油。在示范项目稳定运行基础上,积极开展煤间接液化装置的改进研究,进一步降低间接液化装置的单位油品投资、单位油品水耗和煤耗,实现百万吨的以上大型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积极发展高端精细化工。充分利用新疆煤炭资源的低灰、低硫、高活性等特质,以我区现有煤化工产品为基础,积极推动基础化学品向高端精细化学品的转化,延伸煤化工产业链,加快发展煤制乙二醇及聚酯、芳烃等产品,有序发展煤制活性炭、风化煤腐殖酸等高附加值产品,形成特色,保证竞争优势,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2、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供给能力
煤制烯烃:结合中、东部市场需求和本地市场开发培育,合理选择烯烃深加工产品,延伸煤制烯烃产业链。优先发展与α-烯烃(己烯-1、辛烯-1)共聚的高端聚烯烃树脂。重点发展乙烯法聚氯乙烯、苯乙烯/聚苯乙烯产品。适当发展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丁醇、苯酚、丙酮等有机原料或有机溶剂。在副产C4资源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开发C4综合利用技术,生产壬醇、异壬醇聚丁烯等高端C3/C4下游延伸化学品。
煤制天然气:以市场为导向,加快煤化工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推动工作。积极开展合成气制高碳伯醇工业性示范工程,推动合成气下游产业链延伸,提高产业的供给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
煤制油:针对费托合成油品组成特点、装置特征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积极开发适合费托合成产品的精细化加工技术,形成以资源和能量利用最优,生产油品、化学品等多样化产品的费托合成产品精细加工技术。在生产合成油品(柴油等)同时,通过多联产和精细加工技术制备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学品,如高品质高碳醇、长链烯烃、高凝点石蜡等。
煤制乙二醇和煤制芳烃:在“十二五”工业化示范基础上,依托大型示范工程,重点解决设备放大、工程优化等关键问题,提高技术和工程设计成熟度。依托现有项目的产品,向下游延伸生产芳烃、对苯二甲酸、聚酯等产品,提高就地消费能力,形成区域性聚酯、轻纺生产基地。
(三)推进转型升级,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
“十三五”期间,以资源、环境、市场等因素为依据,以调整存量、优化增量为原则,精准定位传统煤化工产业发展方向,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准入条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传统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及下游产品精深加工,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实现我区传统煤化工产业提质增效的发展目标。
1、精准定位,引导产业发展
做精做强焦化产业:“十三五”期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向下游精细化产品延伸,探索产业规模化多联产发展,做精做强焦化产业。
绿色发展电石/PVC产业: “十三五”期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绿色高效循环经济产业链发展,着力探索与现代煤化工示范项目融合发展新模式,重点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提升“三废”的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水平,实现产业绿色发展。
创新延伸合成氨尿素产业:“十三五”期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优化提升合成氨尿素技术装备水平,积极推广大型高效净化、低压合成等技术的应用,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行业技术创新水平,努力步入产业中高端行列。
精细化发展煤制甲醇:“十三五”期间,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引进并应用煤气化、净化、合成等现代煤化工产业技术,围绕煤制甲醇母料,大力发展烯烃、聚甲醛、芳烃等甲醇下游产品和精细化工产业。
2、调整存量,化解过剩产能
焦化产业:在“十三五”末,将通过“技改扩建、企业联合重组或关停、转产”等方式逐步改造或淘汰落后小机焦(炭化室高度<4.3米)。
合成氨产业:对三废排放不达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年平均吨氨能耗高于现行的《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定值(不大于1.34吨标煤)的合成氨企业,作为落后产能退出。
电石行业:现有电石生产装置要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要求,吨电石(折标发气量300升/公斤)电炉电耗≤3200千瓦时,综合能耗≤1.0吨标准煤。淘汰能耗、环保、安全达不到准入标准的电石生产装置,淘汰单台炉容量小于12500千伏安电石炉和开放式电石炉。
电石法PVC产业:聚氯乙烯树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大于0.285吨标煤/吨。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要求指标,满足国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
3、优化增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焦化产业:以园区集聚建立循环经济产业链,根据煤质特色规划以阜康、库/拜现有煤焦化企业为基础进行产业集聚升级,煤气集中加工利用、集约发展苯加氢、焦油加工,开展焦炉煤气制氢、半焦(兰炭)产业装备升级,配套建设煤气回收、净化利用设施。积极推进焦化产业转型升级,探索与现代煤化工“煤炭分质分级综合利用”产业融合发展,借助现有焦化装置进行低阶煤的热解和分质利用,建设中温煤焦油加氢及其相应装置,生产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 “三苯”、酚、蒽、吡啶、碳纤维及清洁燃料油等,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气化热解一体化、气化燃烧一体化,百万吨/年低阶煤热价技术,进行油化电联产,实现规模化多联产,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以及能量的梯级利用和物质循环利用。
电石/PVC产业:建立清洁生产环境友好的循环经济产业链,规划分别以石河子、准东现有企业基础进行产业集聚形成百万吨PVC产能聚集地,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与煤制烯烃等示范项目的结合发展,探讨建设“煤烯—聚氯乙烯”一体化示范项目,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进产品创新,实现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加强对废水和废气的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尾气、废渣资源化利用综合转化,余热回收利用、水循环利用等综合利用效率。
尿素合成氨产业:积极引进先进、大型煤气化技术提升产业整体水平,进一步优化合成氨尿素系统,提升装置控制水平。用大型先进煤气化技术改造以间歇气化技术为主的尿素合成氨行业,力争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装备,提高行业技术创新水平。积极改进产品结构,提高控失尿素、腐植酸、微量元素肥、缓释肥占比,发展硝基肥、专用配方肥、套餐肥等复合肥。推动各类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加强产业上下游合作和产业发展的协同性,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上下游一体化、协同发展。
煤制甲醇产业: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煤制甲醇项目的要求,严格禁止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的建设。积极开展以煤制甲醇为母料加工精细化工产品工艺、技术研究。积极做好甲醇产业链延伸,向甲醇下游加工产业发展,主要发展甲醇制烯烃、二甲醚、甲醇蛋白、MTG、BDO、MTBE、甲醛、醋酸、醋酸酐、醋酸乙烯酯、甲酸甲酯、碳酸二甲酯等延伸产业。打造具有高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的个性化煤化工产业格局。
(四)推进节能减排,实现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的最终排放量,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引导煤化工产业走绿色清洁发展之路。对纳入《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的项目,抓紧推进前期工作,重点做好项目装置规模、工艺技术、产品方案、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论证,科学安排示范内容和任务。
加快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应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煤化工节能减排高新技术的应用,改变煤化工行业能耗高、污染重的形象,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降低合成材料生产对油气资源的依赖。大力推广炉气综合利用技术,逐步实现循环发展。力争在2020年实现电石炉炉气100%回收和综合利用。
大力推进产业节能降耗。围绕生产源头、过程和产品三个重点,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重点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的推广和应用,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严格遵守国家能源局提出的煤化工“一效两耗”指标,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要求,力争2020年全行业实现能效达标生产。
强化工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组织编制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煤化工产业水污染治理,削减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切实加强危废污染防治,做好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预案,控制和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按照“立足实际,循序渐进”的原则,力争2020年实现全行业废水零排放、废气全面达标排放、固废有效处置率达到100%。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工业园区、基地、产业集聚区等为重点,通过上下游产业优化整合,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筑以煤气化为龙头的煤基多联产系统,形成煤、电、化、热、冶、建材等多产业耦合发展的产业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资源能源最大化利用、污染最小化排放。
(五)坚持创新驱动,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的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结合的煤化工产业创新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人才,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发展。
加强标准体建设。强化煤化工产业管理标准研究,积极研究国内外煤炭深加工产业政策、技术水平、环保政策,提出煤炭深加工能量限额标准、取水标准、安全标准体系。深入开展煤炭深加工产品标准研究,研究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核心技术、产品质量指标、消耗定额、应用范围、包装运输等内容,形成煤炭深加工产业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煤炭深加工产业的质检、计量标准,提出急需解决的用于建立公正、公平市场环境的标准体系。最终形成煤炭深加工产业标准体系,指导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到2020年力争建成5个国家级煤化工产业技术中心和10个自治区级技术中心。发挥产业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基础作用,开展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成果转化。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模式,以国际、国内先进技术为支撑,依托工程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发一批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重大装备,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突破共性关键产业化瓶颈,组织开展应用试点和示范。
培育创新人才。建立“全盘规划、全局推进、全院培养、全程管理”的全方位人才体制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煤化工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开发、技能人才培训等工程,不断培育产业创新人才,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由各有关部门、各地州及园区和龙头企业参加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研究解决自治区煤化工产业集群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协助企业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加快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投产增效。切实加强各基地和工业园区监督工作,提高土地、煤、水、电等资源综合利用率和投资强度,突出各基地煤化工产业集群特色,夯实自治区工业新的经济基础。
(二)强化政策保障
推动国家尽快出台煤化工产业化示范项目扶持政策,增强企业信心,确保项目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对新疆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改善自治区煤化工发展环境,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建立健全财税优惠政策、金融服务体系等,为煤化工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三)强化资金保障
设立煤化工产业基地和集群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产业基地和集群发展的规划编制、企业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贷款贴息、补贴产业集群基地公共技术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银企合作,运用银企联手、银团贷款等方式,确保重点煤化工项目建设资金。支持煤化工企业通过股票、企业债券、信托资金、金融租赁和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
(四)强化资源保障
根据煤化工发展布局,科学规划各园区水资源利用和水利设施建设进度,统筹与煤化工项目建设进度的衔接。调整用水结构,探索水权置换机制,满足发展煤化工项目用水需求,为核准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证等支持性文件提供条件。
(五)强化基础设施保障
加快完善五大煤化工产业基地配套水、电、气、热及周边已规划公路、铁路、三废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保证煤化工项目正常有序建设;加快推进新粤浙“疆气东送”管道建设;制定中石油代输油气等产品的管理办法,保证煤化工产能释放和合理竞争。
(六)强化人才保障
制定政策支持政府、高校、科研单位引进高素质的煤化工专业人才,提供创新、创业平台,充分发挥高级人才作用。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师资科研队伍的建设。加强人才再培养,鼓励政府部门和企业积极与区内外知名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根据发展需要开展专业人才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煤化工领域专业人才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七)强化安全监督
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建立健全煤化工产业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力度,重点抓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加大安全考核力度,严肃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严格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环境容量制定产业政策准入环境标准,推进排污权制度改革,合理控制排污许可证的增发,制定合理的排污权有偿取得价格,积极实行规划区域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时代,支持工业园区和新建项目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排污权。严格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