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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9-25 10:12:27

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主要成绩
       (一)发展速度日趋加快
       “十二五”时期,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已经从2010年的50550家,发展到2015年的134110家,5年新增8万余家,年均增速达到21.5%;特别是2013年以来,从76870家增加到134110家,年均增速达到30%以上。实现营业收入从2010年的1600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4562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
       (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十二五”时期,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贡献水平不断扩大。2015年,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达到134110家,占自治区企业总数的97.48%;带动就业人数达到422万人;实现增加值达到 4848亿元,占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的30%以上。
       其中,工业企业达到18390家,年均增长7%;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达到2398家,年均增长17%。
       (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十二五”时期,自治区中小微企业从批发零售业、农业、采矿业等传统产业加快向商务咨询、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展。2015年,中小微企业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建筑业、科学技术研究业等行业企业总数量达到近40000家,占中小微企业总数的30%;中小微企业成为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从区域布局来看,重点形成了形成了以乌鲁木齐为中心,以昌吉、巴州、阿克苏、喀什、伊犁为支点,覆盖全疆十四个地州市的区域分布体系。
       (四)技术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十二五”时期,中小微企业已经成为自治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力量。2014年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认定新产品达到52项,占全区的80%,年均增长12.3%;授予发明专利2390项,占全区的75.8%,年均增长12%;。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 0.85%。
       (五)创业基地建设进展显著
       “十二五”时期,国家和自治区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发展,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创业发展中的困难瓶颈,逐步完善创业基地的标准厂房和共享设施,强化创业基地在策划咨询、政务代理、融资支持、人员培训、技术应用、场地租用等方面的服务功能,自治区创业基地发展形成了企业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服务集成的良好发展态势。2015年,自治区认定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24个,入驻企业达到 1000家,就业人数达到 3万人。新型众创空间建设更加完善,截至2015年,我区共建设新型众创空间10个,涉及电子商务、个性化定制等多个行业,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00余人。
       (六)金融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成效显著。
       “十二五”时期,新疆金融业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全区初步形成了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并存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各家银行成立了贷款专营机构、建立了专门的信贷审批机制,创新出大量的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品种,建成了“人民银行推动、政府主导、金融机构配合、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的信用体系机制。截至2015年12月,全区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502.5亿元,较2010年增加了2668.8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9.7%。
       (七)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日益完善
       “十二五”时期,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以小微企业个性化、精细化、多样化的创业需求为出发点,开展政务代理、咨询服务、知识产权代理、财税代理等专业化服务,建立了培训、扶持、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服务机制。2015年,自治区共有各类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347家,比2010年增加了186家,年均增长16%;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达到3256人,比2010年增加了1254人,年均增长10.2%。
       (八)中小微企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十二五”时期,中小微企业人员培训形成了政府主导、地州推动、社会中介结构参与、企业主动参加的培训体制机制。自治区通过实施中小微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新型工业化人才培训工程、信息化培训工程、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两化融合培训工程,累计完成培训人次达到20万人次,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才等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带动了一批管理科学、经营规范、成长良好的示范企业。
       (九)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十二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大了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 国务院关于金融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关于促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3〕542号)、《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财经〔2013〕1410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9号)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85号)、《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5〕115号,自治区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部门工作分工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11号)和《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则》,从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加大中小微企业税收支持、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推动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提升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的政策措施,给予中小企业前所未有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小微企业经营活力不足、生存压力日益加大
       一是低端产业比重大、产品附加值普遍较低。我区中小微企业多属于农副产品加工、塑料加工、建材、机电等行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不高,创新能力较弱。二是创业成活率不高,企业平均存续期短。根据自治区工商局数据,存续时间5年以下的企业占我区企业总量的55%。三是企业成本高居不下,盈利空间被压缩。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原材料、用工、融资等要素成本上涨,进一步削弱了中小微企业的竞争优势,扩大外需难度进一步加大,面临严重的产能过剩压力,经营效益进一步下滑。
       (二)中小微企业赖以生存的发展环境不完善
       一是市场准入存在多种壁垒。“十二五”时期,国家自治区下大力气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如“非公36条”和民间投资36条,对中小微企业可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给予进一步明确。但外部环境的改善与中小微企业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部分行业、领域存在市场准入门槛高,对中小微企业主体进入资格、职业资格的评定进行限制,“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仍然较为普遍,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很不完善。二是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有待加强,惠企政策落地难。中小微企业创业在资金融通、土地占用、市场准入、税费征收等方面需求较大,惠企政策落地困难,仍然是制约我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
       “十二五”时期,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在发明专利数量、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2015年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在全区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的企业比重仅为%;中高级人才比重仅为%,中小微企业新产品产值率仅为  %,R&D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上收入比重仅为%,与全国其他省市中小微企业相比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仍然较弱。
       (四)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
       一是融资渠道单一,金融市场发展缓慢。我区企业融资仍以银行贷款为主,约在80%左右;二是综合融资成本高。各银行融资成本普遍在6%-10%之间,民间小额借贷融资成本高达30%-40%。三是小企业自身条件薄弱。我区小企业普遍自身规模较小、实力不强,信用度低,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而达不到银行贷款准入条件,加之企业自有可抵押资产不足(这类企业占97%),中小微企业负债率高、资金回笼弱,偿债能力低,使银行对小企业普遍存在“惜贷”或“慎贷”现象。四是金融服务覆盖面不足,提供的少量金融资源难以满足自治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需求,导致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资源在更加困难的同时,也推涨了融资成本。五是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滞后。我区担保行业区域发展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北疆片区,南疆地区少,担保机构放大倍数偏低不足2倍。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未形成风险共担机制,均独自承担100%的风险责任。六是进入债券市场门槛高,进入困难。虽然国家出台了中小微企业增信扶持债的相关政策,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但是由于中小企业发债门槛高、环节多、难度大以及政策透明度不高,再加上相关政策趋紧、中小企业通过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渠道不畅。
       (五)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
       当前自治区已有12个地州建立了中小企业公共示范平台,但是由于全区在税收、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对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较少,对从业人员的监督与激励不足,致使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辐射范围和辐射面不能实现全覆盖,平台从业人员服务积极性和服务热情不高,服务质量远不能达到相关要求,致使各个平台之间缺乏沟通和协作,远不能满足各地州中小微企业的服务需求;多数县级没有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南疆地区服务机构更少、能力弱,服务水平和效率不高。
       (六)人才匮乏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我区中小微企业规模小、资金力量薄弱,有限的资金难以对企业人才提供高额的薪金,待遇低是中小微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的重要瓶颈;二是中小微企业发展前景不明朗,难以对相关人才提供足够的晋升空间以及更好的学习和提高的机会;三是企业用人、分配和激励制度不优越,很难有力的留住人才,极大的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第二章 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中小微企业开放发展提供机遇。随着自治区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已经形成依托沿边口岸、沿桥和沿交通干线向国际、国内拓展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已成为自治区经济向西开放的重要力量。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提出三大基地、三大通道、五大中心、十大产业集聚区,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经贸合作、人文交流、产能合作、医疗健康服务等一系列领域,市场空间逐渐扩大,这为中小微企业在市场开拓、产能合作、技术创新等方面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等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为我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带来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增长点。移动互联网时代将带来全新的商业模式的变革,不仅构建信息对称的商业机制,还面临大数据、去中心化、去平台化的新趋势。这为新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国家实施“双创”战略,为中小微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我国把加快转型发展和创新驱动提升到战略核心位置,并在科技创新体制、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培育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将被进一步激发。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新平台建设,帮助广大创业者聚集和链接各类创业资源的孵化,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途径,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构建创业创新发展良好生态的创新形式,个人或企业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或组织募集资金,为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全面深化改革为推动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带来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五个再砍掉一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释放经济发展活力。自治区党委、政府也出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通过发挥市场的作用,进一步向市场放权,着力推动自治区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为稳定经济增长、促就业提供持续动力。从项目审批、优化投资环境、政策资金支持等方面为自治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对口援疆战略的实施为自治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实施,中国资源导向型和业态将向西转移。随着全方位对口援疆战略的持续推进,自治区中小微企业与援疆省市的交流交融交往进一步深化,将迎来资本、技术、人力等要素的充分流动。“十三五”期间,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要紧抓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与我国产业创新转型发展形成的历史交汇机遇,创新落实对口援疆举措,加快推动自治区中小微企业新一轮调结构、强创新、促转型。

       二、面临挑战和不利因素
       我区外部形势错综复杂,全球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低速增长的态势仍将延续,主要经济体需求疲软。国内面临增长速度放缓、结构调整难度加大和转型升级更加迫切的问题,这对自治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众多不利因素和挑战。
       ——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发达国家主权债务问题突出,新兴市场国家受全球制造业疲软影响不断加深,经济逆转风险巨大。市场环境进一步恶化,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持续衰退。日本、欧盟的消费市场疲软,对出口导向型经济实体的外部需求造成持续压力,国内出口增速明显放缓。世界经济增速减缓,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竞争更加激烈。国际上各种形式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贸易保护手段不断翻新、更趋隐蔽,贸易摩擦范围逐步从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蔓延,我区中小微企业进入内地和国际市场更加困难,中小微企业产品趋同,国内市场同质化竞争和不公平竞争现象没有根本转变。
       ——转型升级压力增大。我区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依靠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高物质消耗、低技术含量、低经济效益的发展模式没有改变,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快,产业层次比较低,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加快产业转型和转变发展方式已迫在眉睫。“十三五”时期是自治区发展创新型经济,实现“由低到高”、“由大到强”转型的关键时期,实现从低端到高端的产业转型,实现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的发展方式转型,这对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转型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强化。初级产品和大宗商品等原材料价格下降,劳动力成本上涨,同时绿色低碳成为经济发展新趋势,降低碳排放强度、减少资源消耗、发展绿色经济是中小微企业的现实选择,绝大部分中小企业资源利用率低,经济效益低。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过去拼资源、拼价格、拼环境的发展老路已难以为继。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对生产、服务企业传统模式变革能力带来的挑战。
       ——体制机制仍待完善。当前我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部门的财税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融资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涉企收费仍然偏多偏高,在局部地区、少数行业、部分企业违规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依然较重。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薄弱,服务能力不强,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行业性垄断依然存在,部分行业准入条件依然偏高,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因素依然存在,需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第三章  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南疆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战略机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以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为中心,以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提升中小微企业发展质量为主线,以六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组织、新业态、新制度)融合发展为动力,以提高中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增为目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积极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推进“互联网+”中小微企业行动计划,加快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支持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产业,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进入到有规模、有质量、有效益和惠民生的新阶段,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线上电子商务与线下实体渠道相结合,推动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业兴业,培育主体。把推动中小微企业创业兴业作为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促进我区市场主体壮大的重要举措。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创业服务,推进创业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大企业的创业孵化作用,多措并举,优化创业兴业环境,提升创业层次和质量,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不断激化市场主体创业兴业活力。
       坚持创新驱动,增强活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我区中小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实力。推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带动作用, 推动我区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不断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转换方式,提质增效。促进中小微企业转换发展方式,缩小差距,补齐短板,调整供给结构,增加有效供给。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中小企业绿色、协调发展,围绕《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计划》,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加强政策指导与服务,支持传统行业中的中小企业转型,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品牌创建,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推动改革,营造环境。推动财税、金融、商事制度等领域的改革,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要发挥政府部门在指导、规划、制度建设、政策扶持以及服务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弥补市场失灵,营造更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环境。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发展方式进一步进一步优化,企业素质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实现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更加巩固。
       (一)总量进一步扩大
       到2020年,全区中小微企业达到21.6万家,年均增速10%(偏低);其中,工业领域中小微企业达到2.8万家,年均增长10%;实现营业收入4.3万亿元,年均增长8.6%;实现就业人数440万人,年均增长1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600家,年均增长8.5%;实现工业增加值达到437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
       (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到2020年,中小微企业在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比重持续提高,达到35%以上;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生态环保、具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全区重点推进1200家中小企业进规上企业,培育1000家“专精特新”小微企业。
       (三)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到2020年,中小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中小企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80家;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占工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20%以上;培育5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引导万家小微型企业进入创新型、规模化企业行列;全区中小微企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15%。
       (四)产业集聚能力进一步加强
       到2020年,自治区中小微企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区中小微企业工业增加值的35%以上,比“十二五”末提高12个百分点;建成中小微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23个,年均增长15%以上;营业收入超50亿的中小微企业产业集聚区达到10个以上。
       (五)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到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公司)县市实现全覆盖,中小微企业公共示范平台向有条件的县市延伸,年均增速达到12%以上;建成80个具有一定规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成5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产学研技术示范基地;培育30个自治区级以上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能力显著增强,全区注册担保机构达到300家;全面完成自治区中小微企业产业发展基金的投入和运营;在新三板上市的中小微企业达到300家;培育“互联网+”跨界融合中小企业200家。

       (六)节能减排工作稳步推进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幅度达到自治区要求指标,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水资源耗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资源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第四章  空间布局
 

       依托自治区21家国家级产业园区、69家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和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着力推动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体系完善的 “二核五轴五区”的空间格局。

       一、天山北坡中小微企业聚集区
       (一)乌鲁木齐—昌吉中小微企业聚集区
       乌鲁木齐—昌吉中小微企业聚集区发展要充分考虑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园区和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为载体,充分发挥以中小微企业产业园(科技孵化器、孵化园、创业园)等创业空间培育示范作用,重点布局食品制造、装备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产业、金属制品、医药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产业、现代物流、信息产业、工程设计、造价咨询等商务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到2020年,乌鲁木齐—昌吉中小微企业聚集区中小微企业数量达到60000家,实现营业收入达到22000亿元,带动就业人口达到150万人,完成工业增加值2000亿元;其中工业企业达到12000家;规模以上中小微工业企业达到1300家,建成中小微创业园、科技孵化器各类中小微企业创业空间20家。
       (二)石河子—克拉玛依中小微企业聚集区
       石河子—克拉玛依中小微企业聚集区依托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挥石河子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园)、石河子中小微企业创业园(北泉镇)等产业聚集作用,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纺织服装、金属冶炼及精深加工、新型建材、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现代服务业。到2020年,石河子—克拉玛依中小微企业聚集区中小微企业数量达到8200家,实现营业收入3500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达到320亿元,带动就业人数达到7万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50家以上。

       二、东疆中小微企业聚集区
       吐鲁番—哈密中小微企业聚集区发展要结合东疆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特点,依托吐鲁番工业园区、鄯善化工产业园区、鄯善石材产业园、哈密工业园区的产业聚集效应,充分发挥以中小微企业产业园(科技孵化器、孵化园、创业园)等创业空间培育示范作用,重点布局农副产品加工、商品混泥土、节能板材等新型建材、风电装备配套产业、光伏装备制造产业、轻纺等纺织服装产业、商贸物流产业、石油化工、盐化工上下游配套产业;到2020年,吐鲁番—哈密中小微企业聚集区中小微企业数量达到8500家,实现营业收入达到3000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300亿元;带动就业人数达到20万人;工业领域中小微企业达到1700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达到360家。

       三、北疆沿边中小微企业聚集区
       北疆沿边中小微企业聚集区发展要依托博乐边境合作区、伊宁边境合租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奎屯保税物流中心、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国家级园区、自治区级工业园园区、塔城边境经济合作区、吉木乃边境经济合作区、富蕴矿业工业园区、福海工业园区等国家级、自治区级工业园区,重点布局林果业加工、乳制品加工、油脂加工等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仓储物流产业、棉纺织、民族特色服饰、地毯编织等纺织服装产业、金融容器制造、金属机构制造等金属制品制造产业、商品混泥土、节能板材等非金属制品加工产业、民族特色饮料、甜点等食品制造产业。到2020年,北疆沿边中小微企业聚集区中小微企业数量达到20000家,完成工业增加值620亿元;带动就业人数达到17万人;其中规模以上中小微企业达到450家。

       四、天山南坡中小微企业聚集区
       天山南坡中小微企业集聚区依托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园区、上库产业园等自治区级园区,以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向西开放的加工制造业产品基地和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为契机,以吸纳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发展纺织服装产业、装备加工组装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林果、植物油等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石油化工上下游配套产业、光伏产业、新型建材产业、商贸物流产业,到2020年,天山南坡中小微企业聚集区工业企业数量达到20000家;实现营业收入达到7500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670亿元;带动就业人口达到 50万人;其中工业领域中小微企业达到4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570家。

       五、喀什—和田—克州中小微企业聚集区
       喀什—和田—克州中小微企业聚集区发展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喀什经济开发区、喀什综合保税区、阿图什工业园区、皮山三峡工业园区、英吉沙工业园区、伽师工业园区产业聚集效应,重点布局林果业加工、油脂加工等农副产品加工、民族特色饮料、烘焙等特色食品制造产业、新型建材、机电产品组装加工、民族特色服饰、纺纱印染等纺织服装产业、民族医药产业、民族特色手工业、出口加工制造业、商贸物流业、旅游业。到2020年,喀什—和田—克州中小微企业聚集区中小微企业数量达到14500家,实现营业收入达到 5000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460亿元;其中工业企业达到2800家;规模以上中小微企业达到400家,带动就业人数达到34万人。
 

第五章  主要任务
 

       一、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一)提升创新能力,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动力
       推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我区中小微企业运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投入,按照市场需求,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和引导我区中小微企业研发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改造传统工艺,针对细分市场,开发差异化、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优势。
       (二)着力夯实企业创新体系
       建立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创新扶持基金,鼓励中小微企业联合建立产品研发中心、试制中心等科技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和政策支撑。鼓励自治区中小微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开展委托研发、技术入股、投资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创新合作,对重大合作项目优先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和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年度计划。充分利用大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客户等资源,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搭建创业孵化平台、协同创新平台,加速推进创意孵化和技术成果产业化,助推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发挥自治区大企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各类创业创新平台,并与中小微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势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产业业态。
       (三)积极推进众创空间建设
       依托互联网开放创新优势,积极利用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园区、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发挥行业龙头企业作用,积极发展创客空间、创客咖啡、创新工厂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新型孵化模式,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低成本、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四)加快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鼓励企业推动重大发明专利产业化,对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予以重点扶持,支持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重大创新成果应用。推动一批重点中试基地(线)建设。在重点行业,每年优选一批中试基地(线)项目予以重点扶持,打通制约关键技术转化的瓶颈,减少转化成本,提高转化效率,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强企业中试基地与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系列新产品。整合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科技资源,培育一批高质量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园、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产学研联合示范基地,打通技术、设计与产品、市场的渠道。

       二、坚持集聚发展、提高中小微企业集约发展水平
       按照“特色鲜明、集约集聚、延伸关联、优化升级、辐射带动、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引导,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管理规范的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
       (一)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
       积极引导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实现产业集聚和抱团发展。积极利用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园等创业空间的支持力度,聚集一批高水平创业企业家,孵化一批具有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构建自治区、地州(市)、县(市)三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网络。鼓励以PPP模式建设创业基地,推动民营企业、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二)推动建设中小微企业智慧产业集群
       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行动,研究设立中小微企业“智慧集群”评价标准,鼓励和支持各地州市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智慧集群”建设和试点,选择一批管理规范、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探索的产业集群开展百家“产业集群”建设和认定工作,总结“智慧集群”建设经验。

       三、坚持信息化引导、着力推进中小微企业两化融合
       (一)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两化融合能力
       健全和完善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引导服务商、通信运营商构建直接面向中小微企业信息化云应用服务平台,降低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门槛,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创新业务模式,运用信息化服务平台和第三方外包服务提升自身信息化水平。提高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开展中小微企业信息化云应用试点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信息化应用。积极促进“数字企业”培育工作。
       (二)深入开展企业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集成创新
       提升自治区中小微企业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和供应链协同能力。鼓励和支持特色农产品、轻工、纺织服装等行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创新营销模式,提升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水平。推动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支持规模以上中小微企业建立开放性云服务采购平台,提高网上集中采购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平台转化。支持重点领域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创新营销模式,提高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水平。支持面向工业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发展壮大、创新商务模式,支撑和带动制造企业业务流程优化。
       (三)贯彻落实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
       重点支持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检测、制造供应链跟踪、远程诊断管理等互联网应用工程,促进经济效益提升、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推广“互联网+”制造新型生产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互联网+”制造,开展在产品设计、制造、销售、采购、管理等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企业间协同,形成网络化企业集群,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按需制造、众包设计等新型制造模式。
       (四)支持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
       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全区中小微企业名录、名优特产品数据库;根据中小微企业对政策法规的需求,采集汇总建立各类扶持政策信息库;建立完善融资担保服务资源信息数据库,重点推进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与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社会化融资服务机构及证券、保险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有效解决政银担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完善全区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自治区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平台和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实现自治区中小微企业需求的工商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生产经营、融资服务、申诉举报等各类信用信息共享。

       四、坚持服务引导,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整合资源、规范运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方针,逐步建立公益性服务和商业性服务相结合的能满足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的服务网络,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满足中小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服务需求的的服务体系。
       (一)构建以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为载体的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以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核心、以各地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综合创口以及县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支撑的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重点发展以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维权服务和创业服务为主要业务
       管理咨询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类管理咨询机构向创业者提供项目筹划、创业园地、技术应用、人员培训以及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征管、财务会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咨询和代理服务。引导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管理咨询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新产品开发、会计、理财、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管理咨询活动,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维护权益服务。鼓励法律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援助,设立法律服务热线,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依法治企能力。依法督促中小微企业及其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费用,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培训服务。大力实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新型工业化人才培训工程、信息化培训工程、技能型人才培训工程、两化融合培训工程,。加强对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着力建设好地州(市)、县中小微企业培训基地。
       创业服务。实施自治区“大众创业、万众就业”行动,在中小微企业集聚区,开办创业服务载体,搭建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在比较集中的城区、产业集群、创业基地等建设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10家以上,把综合服务平台延伸到乡镇一级,直接面对企业,开展便捷服务。支持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园区)搭建青年创业交流平台,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俱乐部、创业论坛等交流活动,为自主创业青年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创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投资创造条件。
       (二)构建以政策性担保和投资机构为载体的投融资体系
       信用服务。依托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综合工商、税务、质监、金融、海关、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诚信体系,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建立中小微企业名录,汇集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产品质量、税收和社保缴费不良记录和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进一步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诚信经营。
       融资服务。继续深化与银行的合作,引导商业银行创新适合中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协调、落实银企对接会活动向地州延伸。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发行私募债、小额短期融资债券和区域集优票据,在资金上给予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列全年小微企业的信贷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挤占挪用。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专门针对关心民生、促进民族团结,依法守规的优秀企业家发放“信用贷款”的试点。对于即将到期的且提出续贷需求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鼓励支持银行提前介入审批贷款程序。积极推进中小微企业上市、挂牌。充分利用证监会给予的“绿色通道”政策,争取每年有一批中小微企业在证券交易所(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发行上市;积极发挥互联网金融众筹等新型投融资方式,一批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担保服务。组建新疆再担保集团公司,发挥增信和风险分担功能,推动建立自治区、地州市、县三级融资担保网络。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资金,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发展。鼓励加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投入,增强担保实力。积极开展股权(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加大与新疆股权(产权)中心合作,根据中小微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扩张期的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各项服务,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拓宽政府、交易中心、企业间业务合作领域

       五、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一)着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
       积极推动自治区大型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分工协作和产销对接,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外包,拓展市场空间。引导支持就中小微企业依托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开展技术、产品对接和信息交流,积极组织中小微企业参与国内外大型产品和销售会展活动。
       (二)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实施自治区中小微企业管理提升计划,引导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加强财务、安全、节能、环保等管理。开展中小微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推广和标杆示范活动。落实小型微型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质量承诺活动。建立中小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制度,支持管理咨询机构和志愿者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管理咨询服务。
       (三)推动开展自治区中小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探索建立中小微企业管理咨询制度,鼓励和支持管理咨询机构和志愿者开展中小微企业管理诊断、管理咨询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改善管理。完善管理咨询专家库,为地州开展管理咨询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撑,推动有效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工作。
       (四)积极推进企业制度改革和管理创新
       积极推行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造,促进家族式作坊式企业向开放多元的产权结构和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转变,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自我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和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改造。加大中小微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力度,按照“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推荐一批”的思路,选定一批后备企业,积极培育,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六、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一)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自治区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两级收费工作要求,对涉企收费标准有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征收。清单之内的涉企收费项目,应逐步减少,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二)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
       按照国家、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一律取消;对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严格核定服务成本,科学制定服务价格,从严审批涉企收费项目。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指定、强制服务并收费。
       (三)开展行业协会专项治理
       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运作行为,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年检合格率和参检率。严格监管行政脱钩工作,清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在社会组织中兼职。加强对社会组织财务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规范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落实行业协会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
       (四)建立健全企业负担调查平台
       根据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调整并完善向全国企业负担调查平台直报的企业名单,建立企业负担监测网点,跟踪监测分析企业负担动态,进一步摸清企业的负担情况,运用好企业负担调查的数据成果。
 

第六章 关键工程与行动计划
 

       一、互联网+中小微企业行动计划
       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创业创新。利用“互联网+”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推动研发创意众包、制造运维众包、知识内容众包、生活服务众包等新型服务模式,推动和支持社会公共众扶、企业分享众扶、公众互助众扶等新型众扶模式,推动实物众筹、股权众筹、网络借贷等新型众筹模式。利用“互联网+”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增量、新动能。
       (一)依托“互联网+”创业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创业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业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与共享,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引导和推动各类中小微企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低 浓厚氛围,打造经济新引擎。强化中小微企业创新支撑。鼓励自治区大型互联网企业和电信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向我区中小微企业开放平台入口、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提供研发工具、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提高我区中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培育和孵化具有良好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发展便民服务新业态。利用互联网创新优势,支持自治区批发零售等中小微企业综合利用网上商店、移动支付等新技术打造体验式购物模式。发展社区经济,在餐饮、娱乐、家政等领域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文化、媒体和旅游等服务,培育形式多样。
       (二)依托“互联网+”电子商务,着力提升各行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水平
       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市场。鼓励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商品台,积极发展以销定产模式。完善自治区农村电子商务配套及综合服务网络,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鼓励自治区能源化工、电子信息、轻纺、医药等行业中小微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
       (三)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创新发展推进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转型发展
       大力支持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实施云计算工程,大力发展计算、存储资源租用和应用软件开发部署平台服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研发设计等在线应用服务,着力支持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服务。依托自治区云计算产业优势发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云计算外包服务,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引导建立一批中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云计算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中小企业培育工程
       (一)“小巨人、升规”中小企业培育工程
       继续实施“小巨人、升规”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在资金投入、市场开拓、要素保障、人才培训、协调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大对两类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其不断做大做强。加大对规上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支持扩散工艺技术和加工环节,延长产业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专业化协作水平,支持其跨区域、跨所有制并购、重组、联营或发展企业集团。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
       坚持将“专、精、特、新”作为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引导中小微企业围绕龙头企业,延伸和壮大产业链;围绕优势产业,以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建立大企业、中小微企业相互协作的战略联盟,发挥“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在产业链条、与大企业配套协作和产业集聚区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培育计划,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和目标措施,组织实施“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细分行业领先、具有成长潜力的“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典型,支撑和引领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中小企业产业配套示范工程
       (一)优化中小企业产业配套发展机制
       依托大工业体系重点发展配套服务中小微企业,加快制定出台自治区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意见及工作方案,搭建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合作交流平台,构建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间的协同创新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自治区大型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优先与中小微企业开展配套协作,提高自治区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水平。
       (二)着力提升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配套发展能力
       围绕建设自治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中小微企业。按照建设自治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的要求,围绕林果业加工、生物发酵、植物油加工、畜产品加工、饮料酒制造、番茄制品、甜菜制糖等主导产业发展,支持自治区各地州引进和培育一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形成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农副产品集中发展区,提高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提升附加值,实现加工品种多样化、系列化、专用化,做大产业规模、培育优势品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立足科技优势着力发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依托自治区科技、教育、人才优势,发挥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等院校、科技园区和创业园的孵化和辐射功能,支持中小微企业申报国家和自治区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发展项目以及自主创新产品。重点支持一批水平、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的初创期项目。重点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作为自治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成一定数量、具有较大规模的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立足我区制造业优势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企业。重点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全面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促进中小微企业在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拓展,扩大就业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发展。

       四、中小企业“走出去”行动计划
       (一)鼓励和支持我区中小微企业中介机构“走出去”
       继续深化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中小微企业领域的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政策磋商和沟通交流,为我区中小微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我区中小微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主要国家布局设立“新疆中小微企业中心”,为我区和境外有双向投资意愿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协会、商会与境外投资机构加强合作,建立合作机制,发挥贴近企业的优势,组织我区中小微企业到境外开展各类合作交流互动。
       (二)推动中小微企业“走出去”
       鼓励我区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国内企业在中亚等国家建立的境外园区,采取建立加工贸易、建立营销网络、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境外投资和开拓境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能力的中小微企业。扶持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到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到境外建立原材料基地、加工制造基地、研发设计基地和营销渠道,支持建立境外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区,促进中小企业深入融合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
       (三) 推动开展展览展示活动。
       支持建立各类中小微企业产业技术展示中心,搭建中小微企业网络交易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降低市场开拓成本。积极利用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乌兹别克斯坦新疆展览会等平台,扩大我区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力。

       五、中小企业两化融合示范工程
       (一)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两化融合能力
       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与服务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投资融资、企业管理、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综合服务,努力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
       (二)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集成创新
       深化自治区中小微企业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提高行业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促进以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为核心的新型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壮大,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提高行业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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