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与趋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区科技系统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快推进创新型新疆建设,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科技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增强,为加速“五化”同步发展,实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提供了有力支撑。
——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加快科技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相继出台了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自治区科研机构发展、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全社会形成了重视科技、支持创新的政策法制环境和浓厚舆论氛围。2013年出台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新疆建设的意见》,开启了科技兴新战略强化实施的新阶段。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全区整体科技创新能力与全国先进地区的差距有所缩小,科研水平持续提升,一批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等一些优势特色领域在国内成为或保持“并跑者”地位,在太阳能、风能、特高压输变电方面甚至成为“领跑者”;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日趋活跃,全区已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16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424家,实现地州市全覆盖。中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
——科技支撑引领产业不断升级。科技创新有力推动了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升级发展。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深加工、马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大幅提升。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取得显著成绩,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
——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日益壮大。两院院士增加到7位,培养重大科技专项的首席专家143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160余人。科技人力资源投入明显提高,2015年新疆全社会R&D人员投入16949.1人年,较“十一五”末增加了2567.1人年,“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速度2.36%。创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科技特派员近9000名。
——科技经费投入持续增长。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R&D)52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1.95倍,占新疆生产总值的0.56%。财政科技拨款总额为41.64亿元,较“十一五”末增长2.06倍,“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速度达15.58%,占当年财政支出总额的1.09%。科技与金融结合健康发展。
——科技创新条件不断改善。“十二五”期间,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达54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129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达17个,较“十一五”增长83.3%。经国家和自治区批准设立的农业科技园区共20个,其中国家级达到7个。全区已基本形成集行业(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产学研合作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等多种形式的区域创新体系。
——科技成果产出显著增长。“十二五”期间,32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677项科技成果获得自治区级科学技术奖励。自治区科技成果奖励数“十二五”比“十一五”增长1.88倍。2015年,全区专利申请与授权量是“十一五”末的3.44倍、3.42倍,企业专利申请与授权量分别是4.89倍、5.93倍,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是3.31倍、5.03倍。2015年底我区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4件,较2014年增长28.85%。
——科技惠及民生作用彰显。深入推进科技强警,在国家安全、反恐维稳和边防安全等领域开展高技术应用研发,进一步提升了新疆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能力。大力实施科技民生工程,积极组织实施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加快推进人口健康、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等科技创新,科技惠民得到有力彰显。
——全国科技援疆不断深化。全国已形成科技援疆长效机制,国家六部委援疆工作不断深入,各援疆省市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10年以来,新疆与20多个省市共同实施科技援疆计划项目585项,安排自治区财政经费1.2亿元,带动社会投资29亿元,引进先进技术302项,转化科技成果392项,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1351人,培养新疆本地优秀科技人才1628人。
(二)发展趋势。
新时期“五大发展”理念,为新疆科技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对科技创新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新疆科技创新工作要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加强系统部署和谋划。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步走”战略,为新疆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目标。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了三步走重大战略目标,强化了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的战略地位。新疆科技创新工作必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新驱动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科学谋划我区科技创新发展目标,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做出新疆贡献。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为新疆科技创新提出了新挑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发展方式、经济增速、结构优化、动力转换方面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新疆发展必须按照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总要求进行战略谋划,重点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着力解决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这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科技创新要积极应对、主动作为。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确立新疆工作总目标,为新疆科技创新提出了新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确定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树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新疆的一切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这一总目标。在新疆正处于稳定发展两个“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反恐维稳和推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任务艰巨繁重,迫切需要更多更好的科技手段来提升反恐维稳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迫切需要更多更好的科技创新来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培育发展新动能,迫切需要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来推动社会进步、保障民生改善,迫切需要更多更好的科技力量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新疆。
努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为新疆科技创新发展创造了新机遇。中央把新疆确立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自治区党委确定了区域性的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医疗服务中心“五大中心”建设,为新疆全面向西开放提供了发展机遇,也为科技创新创造了新机遇。要坚持深化科技援疆机制和国际科技合作,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将力促新疆建设中亚区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科技中心和产业合作基地、构建向西开放的国际科技合作新格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与新需求,新疆的科技创新既有难得发展机遇,也面临着重大挑战。新疆综合科技创新实力与全国的差距仍然较大,存在着科技体制机制不顺畅、创新活力不足、重大突破性原创性成果少、科技投入低下、创新人才匮乏等诸多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科技创新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创新型新疆建设,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不竭动力。
二、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并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优先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以高效能的科技创新体系支撑创新型新疆建设,以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带动协调发展、支撑绿色发展、拓展开放发展、促进共享发展,为努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和努力实现生态环境良好提供更加强有力科技支撑。
(二)总体思路。
贯穿“一条主线”。科技创新要始终坚定不移地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总目标,坚持以总目标统领科技创新工作这一主线,按照“深化改革、自主创新、重点突破、加速转化、驱动发展”的总体思路来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
坚持“双轮驱动”。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协同发力。一方面要依靠科技创新在制约我区未来发展的关键领域打开新的突破口,实现创新牵引;另一方面要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打破常规、先行先试,充分释放创新潜能。
落实“三大保障”。在科技创新投入、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创新环境营造三个方面,采取实质性举措加大保障力度,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强化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营造支持、保护和崇尚创新的良好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突出“四个着力”。着力提升创新能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平台;着力实施科技维稳、科技惠民和科技精准扶贫攻坚三大专项行动;着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转化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好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全面提升新疆科技创新水平。
做到“五个面向”。面向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求,持续增强科技维护稳定的能力;面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求,持续增强科技惠民的能力;面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求,持续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载体的能力;面向全面打赢脱贫攻坚的需求,持续增强科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能力;面向建设美丽新疆的需求,持续增强科技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科技促进经济内生增长和引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增进民生福祉和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新疆总体创新水平全面提升,进入全国创新型省区行列,基本建成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创新型经济格局,有力支撑新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建成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创造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
——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升,科技产出明显增长。科技贡献率达到60%,科学普及率达到或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大幅提升。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开发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培育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集群。形成若干创新型领军企业。全区技术市场合同交易总额达到8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0家。
——科技创新条件明显改善。科技投入持续增长,全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比例力争提高到2%,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力争提高到2.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收入比重提高到1%。新建一批各类高新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科技人才数量稳步增长,科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结构和布局趋于合理,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交流取得重要进展,创新创业环境得到优化。
——国际科技合作迈上新台阶。在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合作基地建设、科技援助行动、组织高层论坛、科技展示会、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增强新疆在中亚及周边国家的科技影响力和辐射。
——科技维护稳定和惠及民生能力大幅提升。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人口健康、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体系得到广泛应用。科技维稳、科技惠民、科技扶贫、科技保护生态的支撑能力显著提高。
——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大幅提高,科技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更加完善,形成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形成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激励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和政策环境。
三、部署重点任务
“十三五”科技创新任务总体部署,坚持围绕总目标、服务总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突出重大科学问题的导向、突出市场导向、突出面向企业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导向、突出深化改革的绩效导向。结合新疆实际,全面部署科技创新任务。
(一)坚持创新发展,打造科技引领性力量。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培育发展新动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创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多种形式创新单元和创新体系,打造信息化创新平台、科技金融创新平台、创新品牌培育平台和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强化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瞄准培育一批新产品、新产业和新业态,加快提高新疆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形成科技创新的引领性力量。
——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我区资源优势,在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大型射电望远镜等领域承担或参与一批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聚焦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产业发展、部署一批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
——围绕事关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部署创新任务。围绕打造新疆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加速成长,引导企业创新品种、提升品质、打造品牌。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按照全链条、一体化部署一批重点研发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
——进一步夯实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增强创新驱动源头供给,在中医药民族医药、农牧机械等方面新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进新疆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建设和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
(二)坚持协调发展,发挥科技带动作用。
——以科技创新带动全区工业农业协调发展、城市乡村协调发展、南疆北疆协调发展、兵地融合发展。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提升区域创新发展水平和整体效能,加速我区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同步发展。
——科技进步促进天山北坡经济带建设。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金融、技术咨询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以研发设计服务新业态、技术转移和交易平台、科技创业孵化链、科技金融合作平台为重点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工程。
——科技创业和服务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落实《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快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促进农牧民运用科技致富、树立健康文明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夯实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通过科技创业和技术服务促进南疆发展面向中亚、南亚和西亚的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和维吾尔医药产业。
(三)坚持绿色发展,增强科技支撑能力。
——加快发展资源保护与开发技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加大特殊生物资源保护与开发力度,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的综合研究与勘查,着力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大力开展水能、风能和太阳能等产业的技术创新,提高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平和效率。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重点河流、湖泊、草原、湿地等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大力发展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关键技术,加强荒漠生态脆弱区和重大工程建设区的荒漠化防治,形成支撑和保障新疆生态建设的科学管理体系,支撑绿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坚持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快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技术集成与创新,以推动产业链整体解决方案为主线,重点突破绿色设计、绿色工艺、绿色回收资源化等绿色制造关键和共性技术,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
——加快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与生态整治技术研究,在城市与工业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加强技术研发,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加强脆弱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加强城镇区域规划与动态监测,促进环境治理、保障环境安全。
(四)坚持开放发展,拓展科技发展空间。
——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创新资源的互补优势,推动建设面向中亚和西亚的科技创新高地,推进落实“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重点深化联合研究和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共建技术转移中心、联合实验室、农业科技示范园、高新技术产业园等。
——做大做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科技中心”,聚集国内外资源,积极建设面向中亚区域的“一站式”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中心。支持新疆高新技术企业与产品、先进装备、技术标准和品牌“走出去”,鼓励企业面向中亚、西亚、南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加大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输出力度。
——深入实施全国科技援疆规划,全面落实科技援疆各项任务。进一步强化对科技援疆工作的指导与统筹协调,与各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建立起常态化的统筹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做大做强“中科援疆基金”,为科技援疆提供资金支持。联合和借助援疆省市的力量,建立面向中亚、西亚的协同创新平台,提升跨地区、跨国界配置创新资源的能力。
(五)坚持共享发展,促进科技惠及民生。
——加强健康新疆科技支撑。加强卫生保健与疾病防治研究,提高人口健康科技水平。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控能力与技术,降低各类重大疾病的发生率、致残率和疾病负担;加大环境污染物与人群健康效应研究,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加强平安新疆科技支撑。加大公共安全保障技术研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食品安全危害因素检测技术和食品安全监管;开展灾害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安全避险、应急救援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加强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监测质量技术基础研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建设。提高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及信息发布能力,健全灾害防御方案,增强全社会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
——加强基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富民强县、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城市、科技强警工作。部署县域创新驱动示范建设。
——实施科技脱贫行动,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转化应用,实施精准扶贫、推动精准脱贫,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加大产业扶贫支撑力度。实施边远贫困县市科技人员专项支持计划。强力推动科学普及“去极端化”工作,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四、实施重大行动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联合科技部、深圳市和中国科学院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新疆创新试验区”)。新疆创新试验区建设旨在特定空间范围内设立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田”,探索适合于新疆自然、社会、经济、历史和文化特点的创新道路、创新模式和创新机制。试验区通过“点”上的突破,孵化聚集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动力,示范带动新疆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力争成为支撑新疆未来发展方向的高地,以及推动新疆形成核心竞争力和长远竞争力的高地。按照“一区多园”顶层设计思路,系统部署试验区空间布局,搭建最具吸引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成若干个以龙头企业为支撑的创新园区,培育发展一批新产品、新产业和新业态。打造“两示范、两中心”,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引领示范区,丝绸之路经济带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兴产业集聚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二)重大科技专项。
重大科技专项要聚焦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产业发展部署,集中突破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与重大科技产品(工程),强化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提高项目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点支持系列化、系统化、关联性的技术项目。项目实行集成式协同攻关,形成大联盟和集团化组织方式,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多学科交叉、跨单位联合协作攻关。
(三)重点研发专项。
重点研发专项要聚焦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任务,遵循研发和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并针对不同研发任务特点,加强顶层设计,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纵向研发链,以及横向协作的产业价值链进行全链条一体化设计。
1.实施科技维稳专项行动。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自治区党委重大部署,以攻克维护稳定的核心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为重点,加大公安大数据关键技术应用,实现警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积极配合国家推进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实现多元数据挖掘、加油气站安全监管、边防封控等综合应用。不断织密反恐维稳“科技武装”的“天罗地网”,强化主动出击、防范在先能力。
2.发展现代农业。
以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为导向,系统加强动植物种业、农产品加工业、智能装备、新型肥药、设施农业、信息农业等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推进现代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
以构建现代绿色农业为导向,重点加强农业集约化种植养殖、粮食提质增效、循环农业、中低产田改造、节水农业、设施农业、农林生态环境保护等共性技术集成与示范。
以科技支撑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围绕美丽乡村和农村城镇化发展需求,充分利用清洁能源,重点发展非耕地农业,构建安全、可循环农业生态环境,拓展南疆农业发展空间,建立沙漠戈壁阳光村镇及非耕地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型设施农业和生态保护技术与装备体系,形成新农村建设样板。
以提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能力为导向,在统一数据、服务和系统构架标准下整合全疆涉农网络信息资源,建立全区多语种综合农村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面向三农的信息垂直应用、农产品市场和农业产业的信息预测和电子拍卖交易、跨行业的农业内外部数据交换与整合。
3.发展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紧密围绕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非常规能源、纺织服装、轻工食品、民族手工业等特色传统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加强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强关键技术和先进工艺的研发和应用,抢占高技术产业制高点。
加快培育新业态。以核心技术研发和商业模式创新为抓手,积极培育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文化科技、智慧旅游、医疗健康等新业态,形成新兴产业生长点。以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孵化体系为重点,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4.实施生态科技惠民工程。
加强矿产资源高效勘探开发。开展浅埋藏金属矿产高效勘查评价技术研究,加强优势矿产资源成矿规律及开发利用技术研究,研发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绿色、高效、安全利用技术,构建矿产资源信息共享数据库和服务平台。
加强特殊生物资源保护与开发。加强干旱区特有生物资源的有效保育,开展珍稀濒危物种保护救护技术研究,重点开展野果林保护与利用,构建关键区域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形成干旱区典型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保育与利用技术体系。深度开发利用我区特色药食同源生物资源。加强自然遗产地生态保护与管理技术,建立自然遗产地的分类分区分级保护技术体系,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防沙治沙、流域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生态产业发展为重点方向,形成支撑和保障新疆生态建设的管理体系。围绕“三条红线”,发展水资源优化配置模式与综合管理关键技术,建立基于总量控制的水资源调控模式。建立重点行业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体系,推广重点流域水污染、重点区域大气和土壤污染的综合治理技术集成示范。
加强气象与气候变化研究。不断提升我区重大灾害性天气精细化预报预警水平,发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和短期气候预测技术;加强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和空中水资源区划、监测、开发利用潜力评估;开展重点区域污染的气象监测及预警技术研究。
5.实施医疗科技惠民工程。
加强人口生育、卫生保健与疾病防治。加强高发疾病成因、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控能力与技术研究,开展出生缺陷及妇幼保健的相关研究,降低致残率,提出干预职业损害的新策略。开展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干预和防控措施研究,提升高发或常见疾病、复杂性疾病的中医及民族医学防治技术水平;加强重大慢性疾病综合防治的示范推广。
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加强创新药物的研制和药物大品种的升级改造,开展创新药物临床前及候选药研究,突破一批药物创制关键技术和生产工艺;开展维吾尔药材饮片生产、炮制工艺及传统制剂生产规范化研究及示范。
6.实施安全科技惠民工程。
加强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检测、防灾减灾技术研究。开展煤矿、非煤矿山、油气管道和城市生命线等常见灾害事故预测及风险评估研究;建立智能化快速决策系统和应急救援模拟仿真与演练系统,加快应急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加强食品检测标准及检测设备、全链条质量追溯系统研究。发展基于大气边界层及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大风、沙尘和暴雨雪等灾害天气预警研究;开展致灾临界气象条件和气象干旱灾害风险指标和影响评估动力模型研究,提升灾害天气预警水平。
7.加强基础研究。
水资源开发与管理。重点围绕小流域来水与洪水预报、水资源承载能力与节水灌溉、河流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需水、水资源监测调配与供水红线控制等方向开展基础研究。
地质演化过程与资源环境。开展天山增生造山成矿系统与成矿过程、大型矿集区深部精细结构与矿床定位机制、新构造运动与中巴经济走廊地壳结构稳定性、重大工程地质灾害形成机制与防御等基础地质研究。
生态环境保护。以新疆生态敏感区的典型生态问题为研究对象,开展气候变化背景下干旱区典型生态系统变化过程与互馈机制、干旱区内陆河流域生态系统完整性维持与调控机制、塔里木盆地大气污染来源与控制研究、干旱内陆区污染物环境行为与归宿等重大生态问题研究。
生物多样性与生物资源开发。开展干旱区重要濒危动植物多样性丧失及濒危机制、干旱区极端抗旱耐盐植物抗逆过程解析及其分子机制、绿洲-荒漠交错带生物多样性功能与外来种入侵风险评估等开展研究。
基础学科交叉领域研究。开展促进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及社会科学交叉融合的科学研究。
农业科学。开展农林作物、畜禽、鱼类重要功能基因、作物生长生理与品质形成机理、畜禽和鱼类繁殖生理和分子机制、作物病虫害与畜禽疫病发生机理、农业物种资源与基因资源挖掘等基础研究。
(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
1.设立新疆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发掘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和科技企业成长价值,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投融资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加快推动我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发挥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对公益性项目的支持作用,支持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发布科技成果信息和“成果包”,建立技术服务站点网络,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
3.加快全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统筹全区技术转移机构布局与发展。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整合平台信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国家或自治区级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搭建由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共同构成的科技创业孵化链,促进新型孵化载体建设。充分运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新理念,发挥资本、人才、服务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催化作用。
(五)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
1.培育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深化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人才工程,发挥人才工程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突出开发创新型科技人才。启动实施“天山创新团队”计划,重点支持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加强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重视农村科技特派员培养、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培养、科技兴新农牧民培训。加强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强化成果转化推广、技术经纪、知识产权评估、科技风投等技术市场服务人才体系建设。
2.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加快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在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中亚植物资源化学与民族药、农牧机械等方面新建若干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初步形成包含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实验室体系。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性强的技术创新平台和产业化示范基地,构建一批高水平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加大由企业主导的各类创新基地建设力度。
(六)区域协同创新专项。
实施“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面向上合组织成员国的重大需求,围绕成员国共同面对的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科技问题,开展联合研究和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共建技术转移中心、共建数据共享及应用平台、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举办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共建农业科技示范园、共建高新技术产业园和邀请杰出外国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等。
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科技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多方协同机制,积极推动科技中心建设相关任务和科技工程的实施。成立科技中心建设的领导机构,督促和检查科技中心规划的实施和落实情况。要从创新要素区域差异化部署出发,采取非对称措施和功能互补思路,统筹构建科技中心总体布局,在乌鲁木齐建立科技中心总部,优先规划建设喀什分中心,逐步建立若干个特色型区域科技中心,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设立科技中心合作基金,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有机结合,加大科技合作的深度与广度。
集聚全国科技力量深入开展科技援疆工作,发挥“21+2”科技援疆机制,建立区内外联合、多方参与、协同创新发展的产学研合作基地,以高新区和各类产业聚集区为载体建立各类创新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合理承接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产业转移,协同推进产业聚集区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建立援疆创新创业基金项目库,以“中科援疆基金”示范推动科技援疆工作的开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
(七)天山众创行动。
以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就业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统筹创新资源,建立创新、创业、创客、创投“四创联动”机制,探索“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新模式,组织实施“天山众创行动”。依托基层科技兴新素质工程培训基地和培训机构,扶持一批科技兴新众创基地。办好每年一届新疆创新创业大赛,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坚持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城市与农村相结合,按照顶层设计、统筹部署、分类实施、多级联动的原则,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形成多领域、多层级、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八)科技兴新行动。
持续推进科技富民强县工程。围绕地县优势资源开发和特色产业发展,重点推广应用一批市场前景好、对农牧民增收致富带动性强的科技成果,发展一批辐射面广、能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产业,培育一批新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牧民致富、企业增效和财政增收,实现科技富民强县。
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围绕县域支柱产业的发展,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乡土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升县市区科技管理能力、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
深入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选择一批产业基础好、经济发展水平高、创新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县市区,开展自治区创新型县市区创建试点,通过在体制机制和创新政策、措施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创新发展新高地,示范引领更多的县市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之路。
强化科学普及和职业技能培训。针对生产一线的城乡劳动者、城镇未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科技管理人员等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科技兴新素质工程培训。大力开展科学普及“去极端化”工作,提高各族群众科学素质基准。
(九)科技精准脱贫攻坚专项行动。
充分发挥科技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基础作用。立足35个贫困县的脱贫科技需求,制定《自治区科技精准脱贫攻坚专项规划》。按照“一县一案”的总体布局研究制定“一县一案”精准扶贫方案。落实以项目引导全国科技援疆省区“一对一扶贫”、支持贫困农民专业技能培训、扶持发展贫困县支柱产业技术项目、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发展双语教育配套软件技术开发、支持贫困县村医疗健康、支持科技下乡和农村科普、支持科技特派员联户联村、支持贫困县电子商务等十项措施。使每个重点村至少有一个村集体经营的项目。大力推广农村实用技术,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加大农牧区科技明白人培养。
(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年度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和知识产权贯标工程。加大对知识产权战略的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发挥政府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引导作用,加速推进全疆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百千万工程”。开展对重大经济、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评议,建立重大关键技术领域预警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服务体系。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发展壮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援疆,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法规环境。
五、深化机制改革。
(一)推进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改革。
围绕科技管理体制中的突出问题,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突破口,稳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出台《自治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优化形成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成果转化示范专项、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区域协同创新专项及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五大板块+基金”的科技计划体系。
创新科技管理模式,构建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完善自治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继续推进科技计划(专项)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系统集成。推动建立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和科技报告制度,实现科研信息开放共享。
改进和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流程,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符合改革要求的自治区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费用支出管理,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推动建立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的管理机制。
(二)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
根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明确科技计划定位和支持重点,加强对科技发展优先领域、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等决策前的统筹协调,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协同创新,合理高效地配置科技创新资源。
完善对基础性研究、共性技术研究、产业化开发、成果转移转化和应用示范的差异化支持机制,建立稳定性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互协调的资源配置机制。
完善“科研项目、科技人才、创新基地、知识产权”四位一体科技项目资源整合方式。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公共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各类科普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科技资源、科研设施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和服务管理模式,制定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管理办法,提高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效率。
建立科技创新资源统一的管理数据库,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监督奖惩办法。
(三)完善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和主导作用,逐步改革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方式,依法落实自主创新财税政策等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激励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和品牌建设,建立健全技术储备制度,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利联盟、技术研发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实体,合作承担产业共性技术重大项目研发。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健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权化的机制,大幅度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
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成长行动,启动新疆科服网建设,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力推动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培育一批技术创新能力强、发展势头强劲、带动作用明显的科技型企业。
(四)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
强化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库尔勒等中心城市区域创新中的主导带动作用。在有条件的地州选择一批县、市开展创新型县(市)试点建设。
落实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战略部署,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科技中心”建设,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促进优势资源领域发展并带动其他领域科技进步,推动创新要素向我区特色产业聚集,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区域创新高地升级和建设,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和科技成果聚集和转化。支持内地科研机构、科技园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新疆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积极参与,加强基层科技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进一步促进兵地科技融合和共同发展。
(五)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一步制定、完善和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相关优惠政策,修订出台《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法〉的办法》,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建立市场导向、政府服务、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创业投资和民间资本等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体系。
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落实《关于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推进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对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按照不低于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总额70%的比例给予奖励。允许企业以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入,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全社会创新活力。
建立健全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技术转移中介、技术合同登记等机构和一批技术经纪人,完善技术市场的服务功能,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能力
(六)推进知识产权制度改革。
强化科技创新和科技管理工作中的知识产权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科技管理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推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专业管理队伍,制定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战略和工作制度,形成从研究开发到产业化和产品销售全过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能力,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继续推行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促进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和战略运用能力快速提升。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力度。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平台及服务体系。联合援疆省市开展知识产权海外护航,支持行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
不断营造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完善专利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信用制度,建立司法和行政执法联动打击违法行为工作机制,强化科技创新中知识产权保护。
(七)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激励机制。
试点开展科研评审、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规范“三评”工作的时间、周期和方式等,形成合理的评价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和各类创新载体的创新活力;结合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完善分类评价体系和操作办法,区别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研究,开展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试点;加强战略性、公益性和基础性科研投入,提高人员性支出比例和扩大分配范围。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逐步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自主评审。推行第三方评价,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体系。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健全提名推荐制度,规范评审流程和办法,完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
六、完善保障体系
(一)健全科技投入保障体系。
依法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科技创新投入。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精神,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围绕创新链调整优化自治区科技计划设置和资金投入结构,使得科技计划和资金投向进一步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始终适应科技创新发展的规律和要求。
创造性地综合利用各类政策工具,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源的杠杆和导向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多方投入科技创新,让有限的投入放大投资倍数,引导全社会资源向科技创新聚焦,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有机衔接。开辟、拓宽全社会科技投入的渠道,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动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健全科技人才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自治区科技人才创新驱动保障机制,构建由各级政府、科技型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技人才协同保障机制。
整合自治区政策、资金、技术和服务等各类资源要素,形成集中、系统的科技人才扶持政策与培养体系。建立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的科技人才引进与使用体系,补全科技人才短板。
充分发挥市场化人才中介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搭建各类科技人才交流平台,促进科技人才流动。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人才工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营造适宜创新的科技人才工作环境,吸引并留住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后备人才。
(三)发挥全国科技援疆作用。
完善和深化科技援疆合作机制,优化科技援疆功能,推动新疆与国家部委、援疆省市科技合作不断深化,使项目、资金、技术、成果、人才、信息等各种优势科技资源向新疆进一步集聚,不断提升新疆区域创新与发展能力,努力形成大科技援疆格局。
充分发挥科技援疆机制,引导内地科研机构、高校、企业与新疆联合,在疆设立分支机构、研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共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联合组织实施科技援疆重大项目,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创新、资源共享的良好格局,促进内地科技创新成果在我区实现产业化。依托援疆省区的创新资源,搭建金融平台,做大做强“中科援疆基金”,扩大援疆基金规模,重点支持有利于新疆产业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
(四)推动科技金融健康发展。
推进建立自治区各级科技部门与各级政府金融主管部门项目合作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基金,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推动创业投资与科技孵化体系的深度融合,激活创新创业活力。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新的贷款模式、产品与服务,并综合采用买(卖)方信贷、知识产权贷款、股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企业)债券、集合信托、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全过程。
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和模式创新,支持网络小额贷款、第三方支付、网络金融超市、大数据金融等新兴业态发展。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重大科技项目给予优惠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信用担保制度。鼓励金融机构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推动各地州市建设科技融资信息服务平台。
(五)加强科技创新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导体制,加大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领导力度。建立自治区科技创新高层专家智库系统与咨询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发展的总体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大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与地州市、县(市)区、行业科技会商机制,实现区地联合创新。建立科技报告制度,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和责任倒查机制,提高科技管理法制水平。开展科技创新资源调查,继续实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制度,统筹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区域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兵地定期会商机制,实现兵地融合。
(六)推行创新驱动绩效考核。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探索实施政策制度的法律合规性审查和重大决策的规划符合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协调机制和评价办法,明确创新驱动战略目标,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监督与检查。把推进科技进步和提高创新能力作为各级政府、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任务分工机制,加强责任考核,切实保障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顺利实施,全面推进创新型新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