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批复》(新政函〔2012〕9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实施。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要着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转变,着力推进人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人口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人口发展宏观调控体系,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与分布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末,全区总人口控制在2375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8‰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6%以上。
“十二五”期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进一步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二是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三是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深化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研究;五是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六是基本恩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