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批复》(新政函〔2012〕9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实施。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将以能源科学发展为主题,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尽快把我区建设成为国家最重要的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国家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发电低碳能源基地,以及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以能源工业的跨越式发展支撑自治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超常规发展,实现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确保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区能源发展的重点任务:一是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二是加快能源资源深度勘查,逐步提高能源资源探明程度;三是大幅提升能源资源开发规模,加快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四是积极推进能源加工转化基地建设,不断提高能源加工转化水平;五是逐步优化调整电源结构和布局,加大电力外送规模;六是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能源外送又好又快;七是加快推进各项惠民能源工程,着力解决边远山区农牧民的用能问题;八是不断提升能源科技创新水平,积极发展先进能源装备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