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对口援疆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新一轮全方位的对口援疆项目密集启动,中央出台了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意见,国务院出台了支持喀什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30多个部(委)根据各自的职能拟定了对口援疆方案。同时,中央确定了北京、上海、天津等19个省(市)承担对口援疆任务,大力支持新疆优势、特色的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对口援疆的质量和水平,刘宝增建议:
对于公共基础设施等民生项目的建设既可以采取政府主导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政府与企业合作的形式,降低内地企业投资的各类市场准入门槛,多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援疆,并在实施过程中保护好企业资本的合法权益。对于其他类产业援疆项目,先期可在市场、技术等方面进行扶持,逐步培养援疆企业的当地生存能力,最终形成利润驱动投资而非“政策补贴”驱动投资。
建议由中央相关部委统筹牵头部署,打破援疆省市之间行政壁垒,发挥援疆省市优势,实现联动效应,延伸新疆现有产业链。同时要进一步拓宽产品销售渠道,让新疆的受援地州更好地发展成为援疆省市的原料供应市场和援疆省市的产业转移承接地,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
对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不高的企业,建议采取“总部工厂+卫星工厂”的生产组织形式和“1+X”的产业布局模式,在受援地建立工厂,并提供配套的公共生活服务设施,以此来打造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的新型农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