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参加2017年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政发〔2014〕78号)精神,2017年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80亿千瓦时,其中:集中撮合交易50亿千瓦时、双边交易30亿千瓦时。在集中撮合交易中:火电45亿千瓦时、新能源5亿千瓦时,在双边交易中:火电24亿千瓦时、新能源6亿千瓦时。
我委会同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审核确定华电等31家火电企业、天风等279家新能源企业、众和等283家电力用户(详见附表)参加2017年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其中参加双边交易的电力用户为自治区重点支持并2016年用电量1亿千瓦时及以上的生产企业(详见附表2)。
请你公司根据发布的《2017年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2017年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试点)用户名单
2、2017年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双边交易
(试点)用户名单
3、2017年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试点)火电企业名单
4、2017年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试点)新能源企业名单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