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审核的项目,如发现项目单位已获得2016年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不再予以支持。
联系单位: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
联系电话:0991-4523449 0991-45234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6月2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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