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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第十八批获得《棉花加工资格认定证书》企业的公示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21 09:35:39
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认为新疆凤凰纺织有限公司棉花加工厂和博乐市康瑞棉花加工有限公司2家企业符合自治区棉花加工资格认定的要求,将以三部门名义予以公示(第十八批),公示期为1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棉花加工资格认定的企业存在异议,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庞晓玲 电话:0991-2824794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俊辉 电话: 0991-2811715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杜卫东 电话:0991-319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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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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