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农价〔2013〕371号
下坂地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
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中确定的唯一大(2)型高原山区水库,工程于2006年4月开工,2011年9月主体工程建成投入运行,主要目标是“生态补水及春旱供水为主,结合发电”。工程的建成将对促进喀什地区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有效提高灌溉保证率等发挥重要的作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价政策,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使之更好地造福当地,开征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供水水费是十分必要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供水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核定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农业经营性供水成本为0.0355元/立方米。在充分考虑喀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的基础上,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农业供水价格以单方供水成本0.0355元/立方米为基础分步实施,第一步以单方供水成本的50%起征。从2013年开始,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农业供水价格为0.0178元/立方米,计量点为叶尔羌河卡群渠首计量断面。
二、发电用水价格为0.0041元/千瓦时。
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与受水单位及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做好水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以利于水费顺利开征,同时加强水费收支管理,确保工程良性运行。本通知自2013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