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矿井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国能发煤炭〔2018〕1931号),核准批复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矿井一期工程项目。该项目核准对于推进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一号矿井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昌吉州吉木萨尔县,项目单位为新疆国泰新华五彩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60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169.9年,总投资36.14亿元。项目建成后可保障新疆国泰新华五彩湾循环经济工业园煤化工项目用煤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协调督促当地发展改革委、项目单位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生产条件,加快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开采、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