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厅局、地州积极推进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2018年1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8﹞1298号)出具了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文件。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第二、第三两条跑道及50万平方米航站楼、空管工程、供油工程和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421.14亿元,其中:机场工程394.27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9.57亿元、民航发展基金70亿元、乌鲁木齐市财政配套176.22亿元、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118.48亿元)、空管工程18.49亿元、供油工程8.38亿元。
实施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符合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自治区“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培育成为国家西部门户国际枢纽机场和《“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建设哈尔滨、深圳、昆明、成都、重庆、西安、乌鲁木齐等国际航空枢纽,强化区域枢纽机场功能”的具体体现。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对加快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提升机场综合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航空业务量快速增长需要,对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加快民航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促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对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促进旅游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实现扩大内需,对深化新疆扩大向西开放,打造“空中丝绸之路”,创造国际合作与交流快速通道和引领平台,对促进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