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坚持以规划为引领,推动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科学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总体思路、目标和重大任务举措。围绕“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的总体思路,在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实情的基础上,抓紧编制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力争上半年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一是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着力推动“三区三园”建设,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林果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划定工作,积极推动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的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农业生产由增产导向转向质量导向。在“稳粮”方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县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推进小麦优质高效粮田建设,适度调减小麦种植规模,逐步消减粮食库存。在“优棉”方面,推进规模化、标准化棉田综合整治工程、现代棉花种业整合提升工程、植棉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棉花科技创新支撑体系、棉花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棉花配套改革,建设国家棉花生产保护区。在“促畜”方面,坚持种养结合、草畜配套、农牧融合,整县推进畜牧养殖大县种养循环,促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支持畜禽品种改良、疫病防控、养殖管理,加快人工饲草料基地建设。在“强果”方面,争取国家支持建设特色林果标准化基地,进一步提升特色林果品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新型特色林果产业。推动林果业精深加工,打造知名林果品牌。在“兴特色”方面,建设特色农产品、设施农业等优势区,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力争在8个县开展休耕试点;大力推进节水改造,落实退地减水任务,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和水土流失防治力度;抓好盐碱地改良、面源污染防治、农田废旧地膜综合治理、秸秆及牲畜粪污利用等工作,控制农药化肥使用,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三)大力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壮大新产业新业态。一是继续支持昭苏县、拜城县、和静县、呼图壁县等4个国家级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我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发挥好示范县、示范园在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功能、促进农村就业增收方面的带动引领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机制,加强部门间横向联合、系统内上下联动,争取政策性银行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四)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深化农产品市场开拓。一是完善落实农产品加工扶持政策,支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储藏保鲜等设施,购置初级分选加工设备,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率和附加值。二是健全冷链物流体系,扶持发展农产品电商,完善城乡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三是深入实施农产品市场开拓战略,发挥援疆优势,加快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实施统一平台运作、统一区域品牌、统一质量追溯,扩大外销规模。出台《新疆农产品品牌建设指导意见》,打造一批各具优势的新疆农牧产品绿色、生态、有机品牌,把品牌作成“新疆名片”。
(五)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两手抓,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一是推进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以生产发展和民生改善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综合治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二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编制完成天山北坡城市群发展规划,规范引导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推动放宽城市户籍准入条件和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地,逐步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