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提出:双方将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深化两国务实合作,共同编制《中波合作规划纲要》,共同推进新亚欧大陆桥等国际经济走廊建设。同时,商定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产业投资、贸易、能源资源、金融、运输与物流、标准及认证、环境保护、农业、人文、信息、智库合作及地方合作等13个重点领域开展合作。
中波两国政治关系友好、经贸合作稳定,近年更是不断加深政治互信、深化各领域合作。本次签署的《备忘录》明确了双方合作方向、涵盖了各自重点关切、指明了合作内容和实施路径,是中波两国共建“一带一路”的首个顶层规划协议和重要框架性文件,对加强中波两国发展战略对接、共享发展红利、深化互利合作具有重大意义,有助于打造中波利益共同体,推动两国政治关系更加友好、经济纽带更加牢固、人文联系更加紧密;有助于打造中国-中东欧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典型示范,对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中东欧16国合作、深化中欧关系具有现实意义。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作为中方牵头部门,会同外交部、商务部,按照《备忘录》约定的时间表及路线图,稳步推动《中波合作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时,还将积极协调并调动各方比较优势,切实做好高访成果落实,推动重点项目和工程落地实施,争取在年内重要时间节点完成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