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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社会资本作用,新疆首批推出53个示范项目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21 09:56:4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文)精神,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政策引领、统筹谋划、示范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在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梳理筛选了首批引入社会资本的示范项目。目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日将向社会首批推出53个示范项目。项目涵盖生态环保、农业和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通过合资、独资、参股、特许经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与营运,项目投资总规模达2083亿元。这是我区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竞争投资环境的一项实际行动。

首批推出的53个示范项目,具有涵盖领域广、操作模式多元化等特点。从项目领域看,项目涉及七大领域,其中:生态环保项目6项,总投资69.3亿元;农业和水利项目11项,总投资209.1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2项,总投资252.2亿元;交通项目7项,总投资416.8亿元;能源项目7项,总投资946.4亿元;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项目4项,总投资90.9亿元;社会事业项目6项,总投资98.1亿元。从项目类别看,既有增量项目,也有存量项目;既有非经营性项目,也有经营性、准经营性项目。针对不同的项目性质,投资方可采取多种合作、合资模式参与建设与运营。

近日,首批推出的示范项目将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以及相关媒体对外公布。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谋划筛选一批引入社会资本项目,扩大覆盖范围和领域,加快推进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开放。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创新管理模式,着力做好组织实施、宣传引导、商洽谈判、服务监管等工作,努力把项目建成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营运的样板工程。希望社会资本积极沟通洽谈,争取达成投资合作意向,促进项目尽快投资建设和营运,为我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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