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综合中心附属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已经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新准经发【2017】30号文”备案;招标人为昌吉州公安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综合中心附属工程项目
2、建设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3、项目规模:室外训练馆,室外管网,场地绿化、硬化、亮化,围墙、安防设备、电动大门等配套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
4、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
6、工期要求:计划2018年09月01日开工,2018年10月15日竣工,总工期45 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9、招标范围:(1)监理:施工图纸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
2、施工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监理采用“新建建(2016)49号文”综合评估法
施工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法)。
四、投标报名
1、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31日10:00时-2018年 08 月04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3、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监理:编号:CJ20180246,金额 20000 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施工:编号:CJ20180245,金额 200000 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8年07月 31日10:00时-2018年08月06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开户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者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一份,基本账户备案登记表两份(此表下载地址: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地图—昌吉回族自治州网站—下载中心—更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登记的通知)(仅限于首次参与昌吉州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8年 08月13日19:30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监理为500元/份,施工为2000元/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州公安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 涂浩楠
联系人电话: 1816774030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健康东路318号荣升建设5楼
联系人:胡艳
联系电话:0994—2506111
监督电话:0994- 6738655 (准东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