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5年—2017年,全区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分别为244.01亿元、256.43亿元、266.71亿元,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率4.5%,确保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近年来,我区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490元,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大病保险+深度贫困人口补助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治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建立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70%,新增财政补助弥补20%,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分担10%。
同时,积极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人均50元,服务项目扩大至14类。保障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疾病综合防治,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体系建设。
努力推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人才培养项目,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着力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筑牢基层服务网底。
在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方面,支持中医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科研创新能力,依托疆内中医民族医医疗机构,打造综合性的中医民族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建立中医国际标准和技术服务规范。
记者 陈冠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