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述
(一)人社信息化现状
经过“十二五”时期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以信息网络三级互联、应用软件基本统一、数据资源集中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统一技术支撑平台已在全区基本形成。各地社会保险、就业等领域业务经办普遍实现电子化,多渠道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数据分析应用初步建立,并开始发挥数据的规模价值;跨地区业务服务形成了全区异地业务平台,应用范围不断扩展,为进一步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各地也在建设过程中,统一了思想,培养了队伍,提高了能力。
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全区在人社应用系统建设、社保卡发放和应用、公共服务能力、基础设施体系、信息安全体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人社应用系统建设取得成效
“十二五”时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用系统建设不断深化拓展。一是积极推进了社会保险、就业应用系统建设,基本实现全区统一,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格局已经形成。全区已实现异地就医一卡通即时结算。职业供求信息实现了“一点登陆、全区查询;一地办理、全区通用;实名登记、杜绝重复”等业务效果,使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全区各类就业信息和数据,强化了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手段。二是稳步推进了人事人才管理信息化集中建设。人事人才业务信息化建设在毕业生档案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查询、网上人才市场、职称网上社会化评价系统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三是深化了社保业务一体化应用。从社保业务、财务、档案工作入手,确定了社保业务一体化的建设思路。2012年6月,建设完成新疆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全疆社会保险基金全流程运行实时动态监控,提高了对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监督力度,保障了社会保险各项基金安全稳定运行。2014年10月实现了基于结算票据在业务、财务、银行和参保单位之间的全程电子化。四是深化了社保业务分析监管应用。以一体化模式建设为基础,以推进业务精确管理为目标,新疆的社保业务财务一体化应用在全国属于领先地位。
2.社保卡发放应用效果显著
“十二五”时期,新疆加快推进了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2011年6月,正式启动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工作。同年10月20日,新疆作为全国率先启动发行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省区实现首发。
截至2015年底,自治区实际持卡人数达到1150万人。目前,社会保障卡已广泛应用于医疗保险当中,成为支持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的重要工具。通过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具备了持卡缴费和持卡领取待遇的能力。
3.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十二五”时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深入。2011年,新疆在全国率先整合了“12333”和“12370”服务电话,快速实现了自治区级集中部署,为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的咨询解答服务。网站在升级、改版完成后,又实现了网站站群系统各地州市子站建设的需求调研、软件开发、栏目设计工作,及全区14个地州市网站域名规范工作。2012年12333新增社保个人账户查询和社会保障卡挂失解挂功能,自助查询服务量快速增长。2014年8月,“新疆12333”微信平台上线运行,2015年7月在此基础上深度开发完成我厅官方微信平台“新疆人社12333”,以全面、实用、便捷的服务功能受到各族群众欢迎。
4.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健全
“十二五”时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基本健全。2011年,自治区组织建设自治区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中心,按照国家标准建成的机房已形成统一的信息化设备和资源管理能力,业务实时处理的能力和数据运维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奠定了全区各地市州数据中心向自治区“大集中”的基础。自治区、地(州、市)、县(区、市)三级网络贯通,网络加速向街道、社区、乡镇延伸;同时,网络延伸到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实现了联网结算业务;初步形成全区纵向贯通、横向联接的人社业务专网格局。作为数据中心的配套工程,2012年6月自治区至地(州、市)业务专网备份线路建设完成。同时,为确保业务数据安全,采取租用电信机房的方式实现了数据级的同城备份。
5.信息安全体系初步建立
“十二五”时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安全体系初步建立。一是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2014年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建设整改、测评等工作,取得了基本合格、安全等级三级的评测结果。此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显著提高信息系统整体安全保护能力。二是同城容灾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容灾数据中心的综合布线、机柜摆放、空调运行、消防监控等均已于2014年完成,机房的消防验收合格,质量检测达到国家A级机房标准,机房从2014年7月开始安全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予以解决: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影响了信息化在充分支撑业务有效开展和科学发展中基础支撑作用的发挥;地区之间信息化发展不均衡,制约了全区的互联互通;业务之间信息化水平不平衡,各业务系统的整合还不充分,限制了信息化整体效力的发挥;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比较单一,与“一卡通”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人社信息集中度低,人社信息资源应用效率不高,人社信息资源巨大价值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和释放;与相关政府部门信息系统的信息交换机制尚未建立,难以实现信息共享;信息安全的挑战愈发严峻,需要认真应对。总体上看,当前自治区信息化发展水平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加快推进的需求十分迫切。存在的具体问题如下:
1.信息化发展水平尚不均衡
通过“十二五”时期的建设,社会保险业务领域的信息化进展相对较快,信息化应用比较普及。而在其他一些领域,如公共就业、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领域建设相对滞后。与此同时,南北疆地区间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和重视程度不同也致使各地发展不均衡。
2.人社信息资源集中度不够
自治区人社基础信息资源和业务信息资源尚未完全实现区级集中,各地、各级信息系统建设尚未完全统一,独立建设导致区域之间、层级之间、部门之间、业务之间信息共享度不高、信息利用率较低。
3.人社应用系统成熟度有待提高
自治区人社应用系统局限于对业务经办工作提供应用支持,对内部控制、绩效考核、业务运行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医疗费用控制、就业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支持力度薄弱,已经不能满足构建经办服务、制度运行分析与监督、决策分析三层业务管控体系的要求。
4.人社公共服务可及性不足
自治区人社公共服务可及性不够,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服务渠道单一。公共服务渠道主要依托业务专网的经办服务大厅,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终端应用、一体机等服务渠道尚未发挥关键性作用,造成公共服务周期长、成本高、效率低。二是服务功能薄弱。公共服务功能主要局限于政策宣贯、资讯发布、信息查询等单向服务,在线办事、对接撮合、智能推送、交流互动等服务不足;三是服务个性化不足。针对业务工作的特性、服务对象的特点,提供的个性化服务不足。
5.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尚有差距
自治区就业硬件基础设施经过多年建设,规模庞大,系统复杂,虽然经过后续诸多改进,但存在硬件资源不足、整体架构冗杂,整合利用度不高等问题。同时,自治区现有人社硬件基础设施的计算能力、存储能力、通信能力、安全防护、运维管理、应急机制等方面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距离绿色、环保、节能、先进、安全、稳定的建设原则和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 新常态下新疆人社信息化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一)新疆人社信息化发展面临的挑战
1.城乡统筹为人社信息化工作赋予了新的内容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发展:社会保险将实现全民覆盖,同时面临着制度衔接和经办资源整合的问题;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在巩固对城镇职工各项合法权益保障的同时,农民工及其家属子女、城镇无收入居民、被征地农民等也将成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所保障和服务的重要群体。“十三五”期间,全区人社事业还面临着递进的双重任务——首先是在制度、政策和管理服务上实现对城乡各类群体的全面工作覆盖;同时要统筹安排,实现城乡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融合。其次,作为业务工作开展必备的基础支撑手段,信息化建设必须与这一要求相适应,统筹规划、统筹推进,发挥整体效力。
2.跨地区跨业务协作对信息化建设提出新的需求
“十三五”时期,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实施,自治区人口和人力资源流动规模会随之加大,地区间、城乡间流入流出总量还将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更好地适应流动性要求,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做好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和人才服务、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服务、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等工作,努力消除影响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制度、政策和公共服务障碍。另外,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和人力资源、就业工作的不断深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空间更宽、领域更广、程度更深,职责也更加重要,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之间的联系将日益紧密,协调推进的力度将逐步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必须按照这一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统筹部署和各地区各业务协调发展的程度,为各项跨地区跨业务协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撑环境。
3.精确管理对人社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提出了实现精确管理的明确要求。精确管理需要从政策到管理,从服务到监控,都要分解到每一类人,细化到每一个人,精确到每个人的每一种风险、状态和境况。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定量化等手段进行管理。随着全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发展,管理服务对象正在从单位转向个人、从城镇转向基层社区和农村,并且有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流动频繁等特点。实现精确管理,必然需要一个覆盖更广、延展更深、功能更强的信息系统作为支撑。
4.人民群众对人社公共服务的要求日益高涨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在新时期对政府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的要求更高,并呈现出需求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在信息化工作中加强公共服务,需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将便民、利民、惠民作为人社信息化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千方百计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信息化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志。通过信息化建设,建立起紧密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履行好对人民群众“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职责。
(二)“十三五”新疆人社信息化发展的机遇
1.“一带一路”战略
新疆是“一带一路”战略中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核心区,随着该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将迎来重大机遇,这也将产生更大的人才需求,同时促进本地区的就业。同时,信息化建设是“一带一路”连接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强韧纽带,也是驱动“一带一路”相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人社信息化建设需抓住“一带一路”的难得机遇期,充分发挥信息化和互联网在人才和就业服务创新驱动中的作用: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与社会服务资源,共同搭建各类就业信息服务对接平台,激发就业活力,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资源的整合,提高人才资源开发使用效率;拓展社保卡应用范围与服务体系,为社保卡承载更多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奠定基础。
2.信息化战略地位空前
“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空前重视,党的“十八大”将信息化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的新高度。2014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习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化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3.互联网+
在2015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提出“互联网+”的发展战略。同年7月1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我国“互联网+”建设的目标,提出11个重点行动领域,其中“互联网+”创业创新、“互联网+”益民服务两大领域与人社业务密切相关。“互联网+”的提出,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供了强大驱动力和创新源泉。
4.人社领域深化改革
近年来,人社领域深化改革的步伐逐渐加快。人社领域改革不仅要求各项改革措施相互配套,流程相互衔接,也要求信息系统广泛覆盖、互联互通、融合共享、相互协同。2014年,人社部提出实现“人社信息化”向 “信息化人社”的转变,即把信息化的地位与作用,从工具层面提升到理念和机制层面,结合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全面信息化、全国一体化、全方位应用、引领业务发展。2015年,人社部提出 “坚持创新驱动, 迈出信息化建设新步伐”,明确了“从传统IT (信息技术) 向DT(数据技术) 转变”的创新路径,以及“人本人社”“智慧人社”“透明人社”的创新目标。人社领域深化改革和创新也为新疆在“十三五”期间建设人社信息化树立了方向和目标。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坚持经济发展惠及民生、改善民生”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国家新一轮对口援疆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深刻把握新时期的新常态和新趋势,坚持“稳中求进、改革统揽、提质增效”的工作总基调;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为主题,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着力点,以服务便捷化、管理精确化、决策科学化“三化”为信息化建设目标;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应用技术创新,优架构、重服务、强管理、保安全,持续推进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跨越式发展,不断提高自治区各级人社部门行政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整体协同、政务创新和安全可控,全面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信息化水平。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解决的社会问题,立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定位及与外部门的事权关系,坚持业务主导、需求牵引、面向效能,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的建设内容。
二是坚持“整体协同”。围绕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按照制度衔接、业务协同和资源集中的要求,以人社系统全区大集中为方向,打造“平台+应用”的人社信息化应用体系,提高资源利用开放性和工程建设集约化水平,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服务创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应面向人社各领域,通过整合优化业务流程、转变管理模式、提升服务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为出发点,发挥信息化创新运行机制、促进制度化建设的作用。
四是坚持“安全可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体系的安全保障,要坚持安全防护与业务紧耦合,坚持核心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坚持安全工程的集约化管理和工程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遵循“十三五”时期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和自治区电子政务发展的总体框架和建设要求,结合对未来五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发展挑战与机遇的基本判断,今后五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到2020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全覆盖、大集中、一体化、精细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格局基本形成,业务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更加深入融合,全区各级人社部门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社大数据治理与应用体系基本建立,全区人社系统的政策执行能力、业务经办能力、监督管理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决策分析能力大幅提升,实现人本人社、智慧人社。
2.具体目标
(1)以实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全覆盖”为目标,完成对全区人社系统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及延伸服务单位的信息化网络全覆盖,完成对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人社领域及其细分管理服务对象的信息化应用全覆盖,完成对经办、服务、监管、决策等业务功能的信息化功能全覆盖。
(2)以实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大集中”为目标,全面建成全区统一人社数据中心,采用“1+X”的建设模式,逐步完成基础数据、关键业务数据和重要业务系统在区级集中部署,增强区级数据中心对大用户、高并发、大数据、大批量的实时业务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基本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区级大集中系统格局。
(3)以实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险信息化“一体化”为目标,以服务流、管理流、基金流、档案流、信息流为主线,通过整合公共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创新管理模式、拓展服务方式,实施一体化业务设计和系统建设,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业务档案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依托全区统一人社基础信息、公共资源及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各个应用系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4)以实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精细化”为目标,以公民全生命周期服务、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基金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建立全主体、全对象、全业务、全环节的业务应用体系和大数据治理体系,实现业务全程追溯、实时监控、风险防控及预测预警,实现服务一生、管理一生、保障一生、记录一生。
(5)以实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一卡通”为目标,依托业务专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电网络,以社会保障卡为介质,以机构服务大厅、基层服务窗口、网上服务大厅、手机、一体机、电视等为载体,为社会公众提供身份凭证、联网查询、政策咨询、交流互动、在线办事、全域经办等服务功能,实现“一人一卡”、“全区通行”。 服务对象通过多种渠道随时随地的享受7*24 的一站式公共服务,服务网点向移动互联网、社区、单位、社会化机构等多样化渠道延伸,且具有一致的服务体验;服务对象持社会保障卡即可在任何地区享受全业务、全流程的人社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新疆人社系统全区集中
立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定位,以全面提高新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目标,紧密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重点工作和发展方向,紧扣“数据共享、技术衔接、系统一体、部门协同、业务融合、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在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以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建成覆盖全区、联通城乡、运转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化体系,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提供多元化的网上便民服务和自助便民服务。通过在全区建设集中统一的信息系统,实现系统的集中部署和有机融合,推动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发挥信息化的引领创新作用和信息资源的综合服务优势。
1.人社基础数据区级集中
在全区持卡人基础信息库的基础上,将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参保单位基础信息和管理服务机构基础信息汇聚整合到自治区数据中心,形成全区集中共享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信息库。建立各业务系统后台跨业务联动共享机制,实现基础信息库的动态实时更新。开展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关联关系分析,促进业务数据在不同系统之间的互动,形成系统整体合力。
2.人社关键业务数据区级集中
按照“区集中”的目标,制定各地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向自治区集中的实施方案。将各地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同步复制到自治区数据中心,为逐步实现数据的全区物理集中奠定基础。利用系统集中整合过程,消除地市数据结构和标准差异,利用业务逻辑关系做好数据整理校核工作。
3.重要业务系统区级集中
在既有全区集中业务系统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系统、基金财务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省级集中,并按照业务管理紧密程度划分系统关系。地市原则上不再本地化处理,可通过调整系统参数支持地市业务差异。结合系统上线和实施过程,逐一实现各个地市级应用系统向全区大集中系统的切换。
(二)推进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
按照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利民、便民、惠民为目标,基于全区现有的社会保障一卡通技术和应用现状,进一步完善用卡环境,拓展和深化社保卡应用,为持卡人在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以及公共就业、劳动关系和人事人才方面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1.完善用卡环境
在全区范围内完善社会保障卡技术保障和卡使用环境,为持卡人提供从社会保障卡申领、使用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便利服务,实现省内跨地不换卡,形成社会保障卡省内和跨省服务机制。积极采用12333电话、互联网、自助服务一体机、移动应用等方式,创新社会保障卡电子服务渠道。在使用社会保障卡的物理网点广泛布设柜面和自助服务的读写终端,做好终端的入网管理,实现终端和后台业务系统的规范联接。继续推动合作商业银行各类服务终端对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支持。
2.扩展应用范围
全面推进全区跨地区用卡,重点是在异地就医、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异地生存认证等业务上应用。加强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合作,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建设完善社会保险业务系统与合作银行系统的接口,为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通过银行网点开展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提供服务。拓展和深化社会保障卡在看病就医、社保费代扣代缴、社保待遇发放、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金融支付等业务领域的应用。
(三)加快人社业务智能监管应用
积极利用基于数据分析的信息化手段,加强人社业务监管,最大程度降低基金和业务风险,规范人社业务运行。建立和完善人社业务全程监控和流程控制机制,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管控业务风险;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变人工监督为信息系统自动监督;创建电子化、网络化的监督平台,使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基金支付和服务提供等在信息系统网络上“全程留痕”;通过信息系统实现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的相互制衡;对业务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及时改进业务流程,减少基金流失。重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社保基金监管、人社廉政风险防控等领域开展信息化监管监督。
(四)利用大数据提升人社部门治理和决策水平
基于新疆全区和地市人社系统中积累的海量数据,利用大数据处理和分析等先进技术,深度挖掘和变现数据价值,通过数据来提升人社部门政府治理和决策的精准性、科学性,同时为人社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有效依据,推动新疆人社信息化从传统IT (信息技术) 向DT(数据技术) 转变。
1.促进就业方面
在促进就业方面,利用大数据技术将职位提供方与求职者的需求和职业生涯规划档案相匹配,降低劳动力交易成本,帮助社会公众特别是困难人群实现就业。
2.人才需求状况分析和预测方面
在人才需求状况分析和预测方面,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各类招聘、求职信息进行整合,更大范围获取某一个地区就业市场的更多信息,帮助就业部门了解本地区就业市场的特征和发展趋势,以便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就业扶持政策和人力资源市场调节政策,有效缓解结构性失业。
3.社会保险精算方面
在社会保险精算方面,运用精算的基本原理,结合社会保险的基本问题,对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平衡所涉及的各种要素或要素组合进行评估和分析,为基金平衡测算、社保待遇调整等提供依据。
4.医疗服务智能监控方面
在医疗服务智能监控方面,通过建立基础信息药品目录、医保规划、合理用药、专项用药、药品说明书等知识库,构建医疗费用支出和重点疾病费用支出模型,依通过大数据处理分析,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智能预警和精确分析,从而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有效监控,促进医疗行为区域合理,减少医保基金的损失。
(五)采用互联网+等新型手段丰富人社公共服务
人社领域 “互联网+” 作为国家 “互联网+” 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加凸显对“人”的服务。采用互联网+等新型手段,大力推进基于“互联网+”的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基于互联的基础设施和互联的思想,进行人社业务形态的创新和发展;改善用户体验,从服务对象的感受出发,提升人社公共服务工作的人性化、个性化和便捷化,让全区群众满意称心。
1.互联网+就业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激发就业活力,形成新的就业增长点。一方面,打通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全面掌握就业需求与就业状况,简化政策实施的程序,提高就业政策的执行能力。另一方面,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与社会服务资源,通过互联网渠道架起资源供需双方的沟通交流机会,最大程度地促进充分就业。
2.互联网+社保
借助互联网的技术优势与资源优势,扩大社保覆盖范围,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主要包括充分发挥互联网高效便捷、精准定向的信息传播优势,引导参保对象根据家庭人员构成、健康状况、职业工种、收入水平等,选择层次化的社会保障,拓宽社保覆盖面; 推动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权益记录查询、参保登记、缴费结算、待遇支付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精准的服务;改进医保结算机制,拓展医保费用的互联网支付方式,支持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医疗服务。
3.互联网+人才
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资源的整合,提高人才资源开发使用效率。一是探索网络化人才培养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资源对接,推动各类人才培养的在线课程资源共享,开展网络学习、考试认定、在线职称评审及技能鉴定等互联网应用,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即可获取能力提升的机会;二是借助互联网信息集聚优势,聚合各类人才项目需求信息,构建人才项目对接平台,促进人才、资本和项目资源的整合,充分挖掘新疆地区人才资源优势;三是探索网络化人才管理服务新模式,通过社会服务资源的整合,为各类人才提供包括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户籍等方面的服务。
4.互联网+社保卡
发挥好社保卡在服务方面的承载能力,结合互联网的广连接特点,促进互联网与社保卡的应用融合,拓展社保卡应用范围与服务体系。一方面,强化互联网环境下的社保卡应用,借助互联网平台及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源,建立完善跨界融合的用卡环境,构建更为安全高效的社保卡服务体系。另一方面,改进社保卡应用方式,依托互联网构建以社保卡为载体、有卡应用与无卡应用相结合的全区 “一卡通” 应用新模式,为社保卡承载更多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奠定基础。
(六)强化人社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保障
1.基础设施平台建设
以面向人社区级集中数据中心为出发点,加强自治区人社数据中心的统一和规范化建设,在有效利用区级和地市现有软硬件资源的基础上扩充设备和设施,充分利用云计算等关键技术,构建起高可靠、可扩展、集约化的人社区级集中系统基础平台,实现各类数据在统一平台上的集中管理。同步建设完善区级同城灾备中心,为核心业务系统提供应用级灾备服务,为关键业务数据提供数据级灾备服务,提升自治区人社数据中心对于全区人社业务的实时、稳定、高效服务能力。
2.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在强化人社信息化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的同时,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特别是大集中、大数据下的人社高敏感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实现信息安全与各项信息化工作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技术防范,严格安全管理,最大程度保障信息安全和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五、重点建设内容
在“十三五”期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重点内容可概括为“11124”,即“一网、一卡、一库、两平台、四应用”
(一)一网:建设一张全区畅通的五级人社信息网络
建设一张新疆全区畅通的五级人社信息网络。充分利用新疆电子政务外网资源,建设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联互通、高速实时、稳定可靠的自治区、市(地、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委(社区)五级业务网络。建立满足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需求的网络支撑环境,完善自治区、市(地、州)网络中心局域网络建设;增强自治区数据中心对实时业务的服务支撑能力,以适应统筹层次提高、跨地区业务服务、信息资源集中管理的要求;全面完成自治区五级业务专网贯通工作,提高自治区、市(地、州)主干网络性能和可靠性,增强各经办服务网点对自治区数据中心的直接访问能力,构建覆盖全区、联通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网络。
(二)一卡:扩展和深化社会保障卡应用
以“一卡多用,全区通用”为总目标,实现社会保障卡可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新疆全区范围内的社会保障一卡通,为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打好基础。
1.完善社保卡管理平台
基于已建成的全区社会保障卡卡务管理系统,立足于扩展社保卡应用和业务对接,完善相关功能,实现对社会保障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对社保卡服务的有效管理。基于已建成的全区持卡人基础信息库,以提升持卡人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为核心,结合社会保障卡发行过程,实现所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服务对象基础信息的入库和卡信息记录,实现人员基础信息在全区范围内的唯一和“一人一卡”;通过全区持卡库系统与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衔接,实现业务联动,提供卡唯一性控制、卡有效性鉴权、基础信息共享、比对核查四方面功能支撑。
2.构建社保卡应用服务
充分发挥社保卡在服务方面的承载能力,结合互联网的广泛连接和深度融合特点,围绕社保缴费、个人账户和待遇支付等核心业务,打造社保电子钱包,通过整合和打通金融社保卡,为社保缴费、基金支付、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健身体检、商业保险等服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收付平台,提高社保基金和个人账户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扩展社保卡应用范围和应服务体系,打造“互联网+社保卡”公共服务品牌。
(三)一库:建设全区人社基础信息库
建成新疆全区集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信息库,打通各业务系统、整合各业务数据,统一管理人员、用人单位、管理服务机构基础数据及各项核心业务数据,全面支撑“四大应用”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及协同办理。
1.建设全区人社基础信息库及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在自治区建设集人员、用人单位、管理服务机构的人社基础信息库,实现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基础信息的唯一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现“同人同省同库”。支持全区“一卡通”应用; 实现“一点登录、全区通行”,支撑全区“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结合业务前台统一入口管理或系统后台联动共享机制,完成基础信息的动态实时更新,并与全区各级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库相连,实现就业、社保、人才、劳动关系等公用信息的共享,以及对应用系统的实时支撑。建设全区集中、安全、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基础信息统一入口和集中管理。
2.建设全民参保登记系统
基于全区统一的人社基础信息库及公安人口库,采用数据交换方式进行数据整合比对,通过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核查和规范管理及统计分析,制定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自治区户籍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包括信息比对、采集管理、数据应用等子系统等。
(四)两平台:建设全区统一开放的人社应用支撑平台及全区弹性扩展的基础设施平台
1.建设全区统一开放的人社应用支撑平台
按照人社信息系统省级大集中 “平台化”的设计思想,建设一个集面向服务架构、云计算、大数据处理、构件化、流程化等技术于一体的新疆全区人社应用支撑平台,为应用系统建设提供参考架构与标准规范,支撑应用系统的统一访问和业务一体化。建设全区统一门户平台,通过统一的应用访问入口,对各类应用系统的门户集成提供支持,实现各类应用系统的单点登录以及数据权限和访问控制的统一管理。建设全区业务协同平台,消除全区不同人社应用系统之间的技术差异,让不同的信息系统协同运行,实现不同服务之间的通讯和整合。建设全区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全区人社业务条块之间、人社上下级机构之间、人社与其他外部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建设完善全区金融交易平台,实现人社系统与银行系统互联互通,方便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同时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建设全区电子档案管理平台,提供对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经办过程的全程电子化档案支撑。
2.建设全区弹性扩展的基础设施平台
基于云计算、虚拟化、分布式计算和存储等关键技术,在自治区人社厅信息中心机房建设完善全区弹性扩展的基础设施平台,构建应用云及数据云资源池。利用存储双活和数据同步技术,实现数据级灾备及关键业务应用级容灾,为集中式应用和数据提供高效、可持续、绿色环保的计算和存储服务。全区弹性扩展的基础设施平台以应用为先导、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在满足应用系统架构设计需求和业务数据对计算存储资源功能和性能需求的前提下,结合信息化技术的发展趋势,通过资源的统一分配和部署,适度通过虚拟化、云计算,最大化的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满足应用业务需求扩充与资源部署变更的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强化基础安全防护系统的体系化建设,有效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从安全技术上实现可信安全技术环境,大力提升基础安全的防护能力。
(1)自治区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平台扩容升级。在现有自治区数据中心平台基础上,对硬件设备进行整合改造、扩容升级,以此提高自治区数据中心系统在人社信息系统全区集中模式下的承载能力和实时支撑能力,保障业务稳定性和连续性;统筹规划建设高性能的存储池资源,实现业务信息、服务信息以及共享交换信息的集中存储;利用虚拟化技术,整合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资源集约式管理。通过全面加固自治区数据中心,全面夯实自治区数据中心的计算能力、存储能力、网络通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新时期自治区信息化人社“大用户、大系统、大数据”的需要。
(2)建设网络信息安全预警防范系统。规划全区人社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边界和安全区域,实现纵深防御、区域访问控制和有效安全隔离;按照互联部门业务数据和用户属性分类规划统一的数据交换区,实现网络互联出入口和网络接入终端的集中防护和监控;建立重要信息系统、重要网络区域的安全监控和审计机制;对面向互联网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防护和监控,建立网站防渗透、防篡改、防信息泄露和安全监测审计机制;对关键业务数据进行防丢失、防泄露和防篡改的保护措施。
(五)四应用:建设集经办、监管、决策、服务的人社一体化应用系统
四应用:1.建设全区大集中的人社核心业务系统;2.建设精细化的人社业务智能监管系统;3.建设智慧化的人社大数据分析系统;4.建设人本化的互联网+人社公共服务系统。
1.建设全区大集中的人社核心业务系统
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机制完善、流程优化及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服务流、业务流、资金流、档案流、信息流为主线,建设实施全区大集中的人社核心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对就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业务领域的信息化全覆盖,为全区各级人社部门的的业务经办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应用支撑。
(1)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全区大集中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等业务的经办管理,实现业务的多险合一统管、应用服务集中和信息资源整合。原已实现“五险合一”的地市社保系统,应在保持“五险合一”模式下整体向全区迁移。地市可保留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系统、基层服务系统和必要的决策分析系统。建立面向公民一生的社保服务档案和个人权益记录,建立面向参保单位的社保全过程管理档案,实现业务与档案一体化;支持基金收付全程电子化管理,实现业务、财务及基金账户一体化。
(2)公共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全区统一的公共就业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全区促进就业工作、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能力建设等业务工作,实现就业失业管理、就业岗位管理、就业扶持、就业援助、创业服务、重点人群服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等业务的全域协同统管、应用服务集中和信息资源整合。支持对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的绩效考核,为劳动者建立职业生涯全过程就业创业服务档案,实现公共就业的实名制管理和一体化服务。
(3)人事人才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全区统一的人事人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全区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业务工作。通过建设完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动态系统,支持全区各部门在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管理等业务的全业务、全过程的网厅一体办理。以此为基础,扩展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高技能人才管理、职称管理、人事人才考试管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等领域的业务功能,最终建设全区统一的一体化人事人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提高全区人事人才管理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4)劳动关系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全区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完成国家监察办案信息和仲裁办案信息联网上传工作。建设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指挥平台,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现场执法信息的联动。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劳动用工备案等劳动关系领域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联动机制。
(5)异地协同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全区统一的异地协同业务信息系统,通过多个不同区域的经办机构协同作业,实现畅达、准确、快捷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跨地区服务。通过社会保险异地就医,为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跨地区就医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服务,最大限度解决参保人员跨地医疗费用垫付和报销跑腿问题;通过与职工社会保险管理信息子系统、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管理信息子系统相连,实现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实现各项社保参保、待遇核查;与就业管理信息子系统相连,实现跨地区就业服务;与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相连,实现跨地区案件协查服务。
2.建设精细化的人社业务智能监管系统
(1)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对全区社保基金运行状况的总量监控,提供各险种基金兜底风险预警和使用违规行为即时预警。定期加工分析区本级、地市、县(市、区)社会保险联网监测数据,将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监管内容扩展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为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提供支持。
(2)就业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对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监管,对资金使用进度、项目绩效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分析、办理、查询、汇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现对各级就业管理部门申报的就业专项资金预算进行监督管理,为预算审核提供支持,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实现对各地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说明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实现对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使用项目的监控管理,掌握各地资金拨付情况。实现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资金使用效果监督。
(3)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立足于全区已有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基于人社部统一开发的智能监控系统进行完善建设。在强调事后监管的同事,逐步向兼顾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监控的全程立体监管转变。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引入医保和医学知识库,为医保智能审核提供可配置可扩展的知识规则。同时,以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为源头,建设标准规范的监控基础信息库,做好基础数据管理。
(4)人社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人社廉政风险防控系统,通过梳理业务经办流程,明确业务风险点,把全部职权、行使职权的全部人员,以及职权运行的全过程纳入了监控范围,做到“入口唯一、痕迹可查、业务规范、监管及时、防控有力”,实现预防腐败与业务经办高度融合,促进形成廉政教育经常化、权力运行透明化、预警处置实时化、流程管理精细化、分析评估智能化廉政风险防控新常态。
(5)生物特征识别信息系统。建设全区统一的生物特征识别认证状态库,统一管理全区参保人员的生物特征认证状态,为各地开展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身份认证提供支持,有效防止出现虚报冒领养老金的现象。
3.建设智慧化的人社大数据分析系统
基于全区人社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不断沉淀形成全面、鲜活、真实、权威的人社大数据。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方法和技术,依托大数据支撑平台,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对内开展面向人社各业务领域决策分析应用开发,提高决策分析的效率和水平,对外提供人社大数据开放服务,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1)大数据基础支撑平台。为人社大数据的沉淀形成、挖掘分析、开发利用提供支撑平台。依托全区人社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支持全区人社部门内部横向、纵向的最大化共享和一体化联动,支持人社部门与财政、公安、卫计、民政、教育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异地业务协作;建立人社大数据挖掘分析平台,支持数据的抽取、清洗、质检、整合服务,支持数据仓库和模型算法管理;建立人社大数据开放服务平台,通过连接各核心业务系统,封装形成标准的数据访问接口,确保数据访问效率、安全机制和认证,逐步向社会开放人社数据,持续拓展和深化各类人社大数据服务应用。
(2)大数据应用分析平台。依托人社大数据支撑平台,支持社会保险决策分析、就业形势分析与趋势预测、劳动关系形势分析与预判、人力资源宏观分析等决策分析业务,支持对象行为分析、基金效益分析、资源配置分析、服务精准推荐、绩效考核分析、用户体验分析、政策模拟分析、行业征信服务等大数据应用服务,并通过可视化的图形方式动态展示到领导桌面、移动终端、业务系统等。
4.建设人本化的互联网+人社公共服务系统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型手段和模式,以提高人社公共服务便捷化、精准化、个性化为目标,坚持转变服务理念、拓宽服务范围,扩展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推动人社公共服务与互联网创新成果深度融合,探索创新公众广泛参与的网络化人社公共服务新模式,培育形成政府与市场协作、线上线下融合、供给与需求对称、前台后台贯通的互联网+人社公共服务新业态。依托移动APP、微信、网厅、门户、12333等多种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公益、开放、便捷、安全、持续的人社公共服务。
(1)移动应用服务系统。建设完善人社移动应用服务系统,通过人社公共服务的APP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人社业务申报和信息查询,实现公共服务信息的快速查询、服务结果的及时反馈;充分利用微信等第三方互联网服务渠道受众多、成本低廉等特点,提供与智能手机类似的轻量级服务,如人社信息推送、官方微信报、官方自动客服、社会保险和就业等信息查询等。以此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建设敏捷、透明、更具交互性的公共服务。
(2)互联网经办服务系统。建设完善人社互联网经办服务系统,支持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互联网服务的一体化供给。依托单位主页、个人主页、第三方服务机构主页,为社会公众提供定制化、个性化的政策宣贯、资讯发布、信息查询、网上申报、服务预约、在线办事、在线缴费、对接撮合、交流互动、投诉举报等人社公共服务。
(3)人社业务网上审批系统。建设人社业务网上审批系统,支持全区各级人社部门依法开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申请、受理、办理、反馈的在线服务和办事指南、办事依据等辅助服务,实现行政审批事务办理过程的流程化、透明化、一体化,提高人社业务审批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根据厅内办公自动化工作需求,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功能,实现办公自动化系统与网上审批系统的统一建设。
(4)服务资源互联对接平台。积极探索和搭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资源互联对接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在资源聚集和分享扩散等方面的优势,搭建各类就业、创业、培训和人才服务平台,如创新创业对接平台、实习见习对接平台、家政服务对接平台、招聘求职服务对接平台、人才项目资金对接平台、在线培训平台等,从而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贴切、实在、有趣的人社公共服务,促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提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人社信息化工作涉及领域多,业务关联复杂,大部分涉及民生,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力度,形成全区齐抓共建的信息化良性工作协调机制。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由有关方面领导成员牵头、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的全区人社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人社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
推进信息化建设需要资金作保障。充分调动内部与外部各方面资源,积极争取财政部门专项资金、发改部门项目资金、金融和电信等部门合作资金,多渠道筹措和统一调配使用区级集中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本地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资金,加强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合作,充分运用社会力量支持信息化建设,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一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规范开展人社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服务。二是完善人社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运营机制,重点抓好统一平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标准体系、技术规范和运行机制建设。三是强化人社信息化重点任务和项目的分工负责制,明确牵头和协作部门任务以及资金投入机制,保障项目实施。四是规范信息服务与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信息采集、会商、分析预测和对外发布制度,以及信息化工作考核奖惩等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强化标准、加固安全
加强人社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加紧制定依托互联网人社信息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以提高各类服务、应用主体的规范意识。大力推进标准应用和实施,积极推进各级政务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统一,促进系统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要切实完善人社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骨干队伍和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网络和信息系统的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监管,提高风险隐患发现、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构建人社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人社互联网接入和人社数据访问管理,确保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
(五)培养人才、持续发展
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建设队伍。全区各地人社部门要重点解决好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编制问题,充实专业技术力量,设置特殊岗位,加强多层次技术培训,切实增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力量。各业务部门要加强信息化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加强信息技术培训。要建立各级人社部门信息化工作队伍的激励机制,巩固信息化建设技术队伍,形成保障系统运行、快速联动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