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今后五年新疆电力工业发展将在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利益、优化重大布局的原则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电力工业适度超前发展、统一规划布局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新疆独特的能源资源优势,在优先满足本地区电力需求的同时,逐步建立大型能源基地,以特高压直流外送电为主要内容,扩大新疆电力市场,支援全国经济建设。
电源建设方面。按照“有序开发水电”的原则,集中开发伊犁河、开都河、额尔齐斯河、叶尔羌河等流域,5年内新增水电装机2450MW,全疆水电总装机达到5500MW。优化发展火电,优先考虑大容量机组建设,优先安排热电联产、煤矸石综合利用等电厂,5年内新建火电电源36300MW。积极开发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点发展风电和光伏、光热并网发电,因地制宜、就近建设城市垃圾发电、沼气发电,积极支持瓦斯发电及余热余压余气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电网建设方面。加快750kv主网架建设,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和内部资源优化配置;建设坚强的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建成哈密至郑州、哈密至川渝±800kv直流工程,准东至“三华”(川渝) ±1100kv直流工程,满足能源基地高效开发和大规模外送需要;加快220kv及以下电网建设,实现各级电网协调发展,保障经济社会用电需求。“十二五”期间,新疆电网外送直流工程(新疆境内)新增线路847km,750kv交流项目新增线路5210km,220kv交流项目新增线路11140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