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对收费行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要求,2018年1月2日阿克苏地区发改委启动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工作。
今年的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工作较以往相比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公示公告范围有所扩大。公示的范围扩大至行业协会、商会及其它学会、研究会及重要的涉企、涉农、涉民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经营服务性单位(包括中介服务和社会服务机构)。以往仅是对行政事性单位实行收费情况统计报告,此次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有利于收费进一步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工作时间有所提前。时间提前至从1月起至3月底结束,往年的收费统计报告工作是从3月份开始。时间的提前,有利于及时、全面掌握收费单位的年度收费情况。三是登录的方式有所改变。自2018年1月1日起,各收费单位登录《新疆收费管理信息网》实施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时,统一采用数字证书安全登录方式,改变了以往“用户加密码”的弱口令登录方式,有利于网络传输信息的可靠性和登录的安全性。
为确保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工作顺利推进,阿克苏地区发改委做了充分的准备和基础工作:一是通过阿克苏日报发布公告,并且在阿克苏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将文件全文发布,对此项工作作出具体要求。二是利用办公平台向各收费单位下发通知,并通过新疆数字认证中心群发手机短信督促各收费单位及时开展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工作。三是加强与民政、财政、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作沟通,形成共同推进、共同监管,增强收费公示透明化、公开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