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13年11月4至11月8日。
新疆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联系电话(传真):
(0991)2817322
新疆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处联系电话(传真):(0991)
3689891
附: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伊犁州价格监督检查局的事迹简介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1月4日
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伊犁州价格
监督检查局的事迹简介
五年来,该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围绕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和市场监管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依法组织开展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价格权益,构建和谐价格环境,促进伊犁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第一,围绕社会稳定,加强市场监管。一是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古尔邦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及特殊时期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伊犁州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和“12358”价格举报工作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巡查、督导,着力规范节假日市场价格秩序。二是深入开展“12358”价格举报品牌建设。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结效率,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我州价格举报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动态变化情况,拓宽价格举报诉求渠道,加大价格举报宣传力度,切实发挥价格举报的窗口作用。
第二,围绕经济发展,落实各项政策。对涉及农村建房、中小学、农产品流通、农村殡葬服务、农机服务、农村有线电视、农村医疗服务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问题以及粮食收购、甜菜收购、化肥、种子等价格进行了检查,督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开展了进出口环节和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土地、建设等行业的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大力整治涉企收费秩序,为伊犁企业发展提供一个有序的价格环境。三是认真落实好建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建材价格。
第三,围绕改善民生,开展专项检查。一是针对群众反映的教育、医疗等热点问题,加强对学校服务性收费、计划外学费、基本药物、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减轻群众不合理的负担。二是认真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房地产企业进行了查处,促进了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并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三是积极组织人员对旅游景点、旅行社、酒店、餐饮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的明码标价进行了规范和检查,对没有明码标价和高价销售商品宰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从重处罚,受到广大游客的欢迎和好评,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围绕群众利益,深化价格服务。一是召开电信、建材、制糖、煤炭、房地产等多个行业政策宣讲、法规培训和提醒告诫会,签订《价格诚信承诺书》,开展创建“明码标价规范街”、“诚信标价店”等活动推进诚信建设,提高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规范企业价格行为。二是价格执法工作坚持为价格管理服务,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都及时反馈给政策制定部门,确保政策的不断完善。